不少民眾購買機車後會進行改裝,不過改裝排氣管衍生噪音問題。因此,交通部及環境部共同推動改裝排氣管認證制度,環境部制定機動車輛替換用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交通部也訂定相關規則,要求變更排氣管,應透過環境部噪音檢測合格,環境部表示緩衝期為一年,114年起將列為檢驗項目,改裝排氣管未未辦理變更登記可進行開罰。
現行制度中,機車排氣管設備變更,僅規定排氣管排氣角度及高度,不過噪音問題長期造成民眾困擾。環境部訂定「機動車輛替換用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交通部則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要求使用中車輛如有變更排氣管之情形,應經環境部噪音檢測合格後至監理單位辦理變更登記。
而未來新制度推行後,排氣管設備變更須經合法業者辦理,並繳驗改(加)裝設備統一發票,並經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合格,辦理變更登記。且未來應使用經環境部噪音管制認證,能對應該機車型式之排氣管,並從114年1月1日起列為檢驗項目,若未認證且檢驗不合格,合計最高可處罰5400元。另113年12月31日前得免出具統一發票,即可經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合格,辦理變更登記。
環境部指出,為協助現有已改裝排氣管車輛之車主辦理噪音檢測作業,本部規劃一年期緩衝配套措施,從1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前車主皆可至環境部所架設「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系統」進行掛號登錄作業,輸入相關車主及車輛資料後,即可選擇指定檢測縣市,待系統彙整登錄資料後即可交由各縣市環保局安排檢測場次,並通知已登錄車主前往檢測,如順利完成噪音檢測認證合格車輛,相關資料將傳輸至交通部公路監理機關,車主後續即可前往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此外,為了維護生活安寧,環境部與地方政府除了加強於夜間時段進行多次環警監聯合稽查行動,也透過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及提高裁處罰則,此次更與交通部進行跨部會合作,加強車輛排氣管源頭管制措施,全面管制噪音車。
車輛噪音檢測合格畫面。 圖:環境部/提供
環境部已檢測合格排氣管。 圖:環境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