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參選副總統、公視與華視董事徐瑞希名列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提名名單,都引起外界討論是否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6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9條規定及廣電法5條之1。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9)日下午召開例行記者會時強調「恪守一致的原則」,不止中廣還包含華視、公視、公協會及電視協會等都收到公文,必須在7天內回函說明在節目製播涉及選舉議題時,該如何恪守客觀的具體作法。
NCC指出,外界質疑所謂的黨政軍條款「只針對趙少康」,其實並非如此,除了中廣以外,公視、華視及公協會、電視協會也都收到相同的公文,必須在7天內回覆在競選期間如何踐行選罷法與廣播電視法有關公平、公正的規定。所謂的「黨政軍條款」是希望媒體獨立專業的運作,廣電事業經營管理階層參加選舉時,媒體製播相關的議題是否會影響客觀報導,這是委員會跟外界所關心的。
至於「公平客觀該如何判定」?NCC表示,在競選期間都會對媒體進行監測,包含針對相關參選人的則數、秒數都要揭露,同時提供觀測報告,但是,到目前為止,NCC並沒有對任何媒體做出裁責,必須靠媒體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