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驚傳退役軍官發展共諜組織,利用昔日軍中人脈搞滲透,吸收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601旅一名謝姓中校在內的官士兵共7人,收賄並交付職務上知悉的國防秘密;其中兩名陸姓、吳姓現役軍人還拍下「我願意投降解放軍」的心戰影片交付中共換取報酬。台灣高等檢察署依國安法、貪汙治罪條例及陸海空軍刑法等罪起訴10人,台灣高等法院裁定謝姓中校等5人繼續羈押。
檢方查出,出身軍旅的商人謝秉成與陳姓、蕭姓退役軍人共同發展共諜組織,陸續吸收陸軍謝姓中校、何姓少校、康姓與洪姓上尉等軍官,4人外洩職務上接觸的軍方機密及文書,並收取「工作費」。陸姓、吳姓基層士兵在金錢誘惑下竟拍攝「我願意投降解放軍」心戰影片;劉姓軍人明知非接密人員,不得刺探或收集軍事(國家)機密,卻在任職單位的保密櫃竊取機密。
高檢署偵查期間原羈押謝秉成、謝姓中校、蕭姓退役軍人、何姓少校、康姓與洪姓上尉6人,洪姓上尉交保。其餘5人移審高院,高院認為5人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可抗告。檢察官特地點名接受謝秉成要求而拍攝「我願意投降解放軍」影片的陸姓士兵身為現役軍人卻向中國表示效忠,惡性重大,請法院從重量刑以收儆懲之效。
檢方指出,遭起訴的10人都是退役或現役軍人,領國家俸祿,長期受到國家栽培、委以重任,應知對國家忠誠是身為軍人最基本的義務,竟違背忠誠義務、違反保密規定、違背守土衛國職責,只因個人利益薰心就出賣國家人民,他們背叛自己的袍澤、國家,應受最嚴厲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