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迎來許多網路購物節的熱潮,許多民眾會利用網路進行線上購物。農業部表示,網購食品時要確認是否含有動物性來源成分,利用網路向海外賣家購買含有動物性成分的食品,可能因此觸法而處以最高一百萬元罰緩。

為了防止非洲豬瘟疫情透過國際郵包擴散,將豬肉產品傳至我國,導致豬隻因此受到感染,影響民眾的食品安全,因此農業部在去(111)年5月公告,若是從發生豬瘟的疫情國家寄送豬肉食品至國內,第一次處以20萬元罰緩,第二次開始則處以100萬元。本措施開始實施後,自去年5月20日截至今年11月10日已經累計8案。

目前非洲豬瘟仍在持續蔓延當中,靠近我國的韓國、越南及香港也相繼出現疫情,今年也陸續有其他國家成為非洲豬瘟疫區,而我國在檢驗違規輸入的豬肉製品當中也持續檢驗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呈陽性反應,因此仍不可輕忽。

為避免國人違反規定受罰,防檢署也再次提醒,入境旅客違規攜帶,罰則相同。第一次處以新台幣20萬元罰鍰,第二次就開罰新台幣100萬元,外籍人士如未能於邊境當場繳清罰款,將拒絕其入境並遣返。

不可隨意從海外攜帶或購買豬肉製品。   圖:農業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