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制於6月上路後,不少職業駕駛因為臨停等問題屢被檢舉,因此要求交通部放寬規定,經過幾日的討論後,交通部今(9)日公布2項情況暫時記點,分別為上下客貨致違規臨停者或是相關配套措施未完成前,於騎樓處所違規停車,但有留下行人空間者,不予記點,但是要罰款。

對於職業駕駛抗議違規檢舉制度,甚至有人連署要求配圖,但今日交通部表示,自6月30日立法院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生效施行,道安已連續3個月死亡人數下降。本次條例修正,民眾可檢舉項目由46項增加為59項,且其中上下客貨違規臨停及騎樓停車均需併記1點,1年累計12點就須吊扣駕照2個月。

不過不少人都反映民眾檢舉違規臨停及騎樓停車案件,已影響基層司機駕駛的工作與生計,也造成該等違規案件數量暴增,希望微調作法,因此交通部徵集各界意見並與相關單位討論檢討後,針對上下客貨致違規臨停及騎樓處所違規停車併記1點部分微調作法,將朝兩方向進行。

這兩項辦法分別為,各縣市在每隔約100-150公尺紅線未劃設至少10%的黃線或專用車格提供臨停前,因上下客貨致違規臨停者,不予記點,但是要罰款;地方政府整頓騎樓、規劃停車地點尚需時間,在配套尚未完成前,在騎樓處所違規停車,但有留下行人空間,不予記點,但也要罰款。

交通部表示,目前都會地區道路常見整段劃設紅線情形,臨時停車空間供給確有不足,計程車、貨運司機或一般人常找不到合適地點上下客貨,因此交通部已請各縣市政府檢討朝每隔約100-150公尺紅線設置至少10%黃線或專用車格,在各縣市未劃設完成前,因上下客貨致違規臨停者,不予記點,但是仍然要依規定處罰300至600元罰款。

另外,現行裁罰細則第12條第1項第5款已有規定,因上下客貨有違規臨時停車無妨礙人車通行,可施以勸導免予舉發,交通部也已會商內政部警政署就檢舉影片或照片,確認確有妨礙人車通行情事才舉發,其餘則應審酌施予勸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