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藥署今公布「111年輕食料理餐飲業稽查專案執行結果」,總計查獲5家業者標示不實、原料逾期,其中高雄市有2家違規業者:「勁請享用便當店」和「舒肥肉品專賣店」,其貯存逾期食品原料且標示不合格。食藥署則表示,5家違規業者總計裁處33萬元。

近年來健身及養生觀念盛行,「輕食料理」店家隨之興起,以「水煮」、「清蒸」及「舒肥」等烹調方式,並訴求健身、健康等,食藥署於112年7至8月間,聯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98家輕食料理餐飲業執行查驗,抽樣即食食品共187件,檢驗結果均與規定相符。

查驗輕食料理餐飲業結果,查獲1家業者未投保產品責任險、1家標示不實、1家未投保產品責任險且標示不符規定,2家查獲貯存逾有效日期食品原料且標示不合格,另查獲1項食品添加物分裝未依規申請查驗許可及標示不實,違規業者已由轄管衛生局依法處辦。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說明,高雄市衛生局查出「勁請享用便當店」貯存過期「小蘇打粉」3包,並在菜單上標示「健康」、「低GI」,但沒有小綠人標章,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及第28條第1項,處以10萬元罰鍰。該局又發現該店使用的「蘇打粉5000g1包」(單方食品添加物)來自「味橋食材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未經查驗登記就自行分裝,且產地標示不實,違反食安法第21條第1項、第24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依法處以7萬元罰鍰。

第2家業者為高雄市的「舒肥肉品專賣店」,查獲逾有效日期「小磨坊經典醬系列—日式照燒醬」等7項及現場「舒 肥樹子鱈魚沙拉」及「舒肥樹子鱈魚五穀飯」產品是使用大比目魚切片,現場標示不符,高雄市衛生局已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及第28條第1項規定,共裁處10萬元。

第2家業者為高雄市「舒肥肉品專賣店」,衛生局查出,該店販售過期的「小磨坊經典醬系列—日式照燒醬」等7種產品,以及使用大比目魚切片製作的「舒肥樹子鱈魚沙拉」和「舒肥樹子鱈魚五穀飯」,但現場標示為鱈魚。這些行為違反了食安法共被罰10萬元。另外,苗栗縣的「九九原味坊」、花蓮縣的「玖時企業社」和台南市的「薈睿商行」3家業者,因未投保產品責任險或標示不實,違反食安法規定,分別被罰款3萬元、6萬元和4萬元。

食藥署表示,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規定,產品責任險應保持有效性;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食品之豬(牛)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應標示原產地及重組肉及注脂肉食品、基因改造食品原料等應依規標示;違者分別違反食安法第13及25條,依同法47條可各處新台幣(以下同)3萬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貯存逾有效日期食品或原料,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另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食品之豬(牛)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原產地標示不實以及食品品名標示健康字樣及一般食品倘標示、宣稱「低 GI」等涉及特定生理功能,皆違反食安法第28條規定,依同法45條可各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4百萬元以下罰鍰;改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表列之單方食品添加物(香料除外),應辦理查驗登記,倘有違反,依同法47條可處3萬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食藥署呼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確實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提升供餐品質,保障消費者餐飲衛生安全。

衛福部食藥署今公布「111年輕食料理餐飲業稽查專案執行結果」,總計查獲5家業者標示不實、原料逾期。   圖:食藥署/提供

衛福部食藥署今公布「111年輕食料理餐飲業稽查專案執行結果」,總計查獲5家業者標示不實、原料逾期。   圖:食藥署/提供

衛福部食藥署今公布「111年輕食料理餐飲業稽查專案執行結果」,總計查獲5家業者標示不實、原料逾期。   圖:食藥署/提供

衛福部食藥署今公布「111年輕食料理餐飲業稽查專案執行結果」,總計查獲5家業者標示不實、原料逾期。   圖:食藥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