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境外網站常常假借合法藥商名義在網上販售藥品,為加強查緝非法藥品買賣,食品藥物管理署特地與海關合作,加強抽查進口快遞郵包,同時監控網路非法販售藥品之行為。食藥署表示,網路不得買賣藥物,一經發現最高可罰新台幣5,000萬罰金。

食藥署表示,使用來路不明的藥品不只影響健康,甚至會違反《藥事法》輸入禁藥的規定。若有用藥需求,應就醫或諮詢藥事人員,且需遵循專業醫藥人員指示使用領有我國藥品許可證之藥品,才能安全用藥並確保自身健康。

除了不能隨意網購藥物外,食藥署提醒,也切勿將自身個人用藥放至網路販售,《藥事法》第27條規定,經衛生主管機關取得許可執照才得以販售藥品 ,否則依同法第92條規定,若私下買賣,將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若販售或意圖販售未經我國核准之藥品,則會違反《藥事法》第83條規定,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

用藥應遵照專業人員指示。   圖: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

加強監控保護民眾用藥安全。   圖: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

違規者將依《藥事法》相關規定開罰。   圖: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

購買來路不明藥物恐違法。   圖: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