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昨(2)日到市議會進行施政報告,民進黨議員劉崇顯在臉書上指出,市府編制下已有一台同類型保姆車,卻又編預算逾200萬元在新座車和司機。對此市府回應,前一台座車是災防預算購買的,使用上有疑慮,才另編預算租車「合於規定」。劉崇顯不滿再批,能合理使用卻不用,浪費公帑,「只為了滿足高虹安市長奢華的乘車習慣而已」。

劉崇顯昨日在臉書上發文表示,高虹安上任後編列114萬元的「災害防汛指揮及禮賓公務使用公務車租賃案」,乍看之下是想要提升災害指揮的行動效能,但在他與行政處確認後,這台就是高虹安現在公務使用的「Toyota Alphard」。而市府編制的首長公務車中已經有1輛同類型的保母車Toyota Previa,Previa除了奢豪配備不如Alphard外,他實在想不出有任何公務使用上,不能坐原本這台車的理由。

他說,明年度預算也增編兩名司機112萬6千元,意即光是高市長的公務行程移動,每年就要多花200多萬,也算是一筆花費不小的計畫案,「怎麼不在施政報告時不跟市民說明?」並喊話市府提出租賃Alphard的積極理由,否則將提出凍結保留預算,並主張刪除這筆預算。「請市長運用原有編制的公務車輛,這樣才是真正的節省公帑。」

對此,竹市府行政處回應,目前高虹安的座車,因首長公務行程緊湊,需接待外賓及參加各種公開行程,如遇颱風或天災時之勘災、擔任救災總指揮等執行重要公務,基於行程需求及安全考量,依據中央政府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第9條第3項,租賃公務車以為公務使用,完全合於規定。

行政處長吳皇昇指出,「我想議員恐怕是誤解了,而且還不了解這輛車的脈絡和始末」。事實上前市長林智堅使用的這輛車是使用消防局2015年的「災防預算」,而透過此預算採購的車是「特種車」,因此在使用上有疑慮。在當時也曾引起討論,「特種車」是用來救災救護作用的,為何能用來提供首長的座車。

他說,雖然前市府在2019年,將此車從消防局緊急撥用到市府,移撥過程是合規的,但使用上仍有疑慮,所以現任市府才採用「正規預算」,使用跟其他縣市相同的編列方式,來編列首長座車。吳皇昇也強調,「我們絕對都是完全合於規定的」。

而針對行政處說明,劉崇顯再補充,指出該車目前為止,並不在消防局的公務車編制,而是在市府,是可以「合理使用」的狀態,「捨棄原本的車不用,每年多花100萬租車就是浪費錢」,他認為,此舉只是為了滿足高虹安市長奢華的乘車習慣而已。

底下網友意見不一,有的抨擊前市長林志堅使用180萬消防預算購買的車作爲自己座車,有的則將焦點放在「正規預算 vs. 災防預算特種車」,也有民衆大讚「辛苦議員認真督促貪官」。

圖為明年新竹市府 公務車輛預算明細表。劉崇顯表示,「車號8667」就是市府編制的首長公務車   圖:取自劉崇顯 臉書

圖為明年 新竹市消防局 公務車輛明細表,可知「車號8667」已從消防局移撥到市府編制。   圖:取自劉崇顯 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