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上午有山友在網路上揪團前往玉山國家公園內的瓦拉米步道山風瀑布挑戰溪降,在下午時6人就因溪水暴漲受困,後續所幸經消防局分批救援後帶回安全地點,才沒有生命危險。不過溪降行為已違法,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對每人開罰1500元罰緩,同時也呼籲民眾勿在國家公園內,從事溯溪相關活動。

玉管處副處長表示,22日前往挑戰溪降的6名民眾於當天下午4時,因溪水暴漲太過湍急,無法度過寬約50米的河面,消防員獲報後3人已經由搜救協會成員帶回安全地點,另外3人受困對岸,後續成功協助脫困。

不過,3人闖玉山國家公園溪降行為已違法,全園區不可從事溯溪相關活動,因此依國家公園法規定未經核准,禁止在指定以外地區溯溪等活動,違者可依法裁處1500元至3000元罰緩。

玉管處提醒,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8款暨玉山園區內禁止事項第8點,凡未經核准,禁止於園區停車場或指定以外之地區露營、野炊、炊事、燃火、溯溪、搭設棚帳、放置桌椅、大聲喧鬧及舉行營火等活動,可處罰緩,需請民眾入山時特別留意。

溪降行為已違法,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對每人開罰1500元罰緩,同時也呼籲民眾勿在國家公園內,從事溯溪相關活動。   圖:翻攝自花蓮縣消防局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