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周玉蔻在節目與臉書上,聲稱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拋妻棄子、家暴、不認骨血,被趙少康提告要求周玉蔻、民視賠償10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11日)判決,周玉蔻、民視應連帶賠償200萬元,且周玉蔻單獨應賠償20萬元,並應移除相關言論。趙少康也發聲明表示, 判賠220萬元對對周玉蔻顯然不夠多,因此將再提出上訴。

趙少康聲明表示,謝謝法院發揮正義守護神的精神,給被告一定程度的懲罰。但趙少康認為,判賠220萬元對一般人也許不算少,但對周玉蔻顯然不夠多,根本無法阻止周玉蔻再犯,更何況周玉蔻因毀謗他人可能會獲得許多有形無形的利益。

趙少康指出,周玉蔻曾因毀謗前總統馬英九被法院判賠180萬元,因毀謗鴻海創辦人郭台銘被法院判賠200萬元,現在更因毀謗張淑娟被控告,還在法院審理當中。周玉蔻藉媒體多次毀謗無辜者,顯然周並不把賠償200萬元當一回事,一而再、再而三的重蹈覆轍。

趙少康也稱,他一生從未毆打女性,遑論家暴,周玉蔻信口雌黃,是可忍孰不可忍?他將和律師研討,一定要積極上訴,要求周玉蔻給付更多賠償,以遏止周玉蔻隨意毀謗他人的惡行。

趙少康也稱,所有賠償,他都將全數捐給公益團體。媒體也要留意不要成為周玉蔻利用的幫兇,為虎作倀毀壞了自己的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