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專案」自今(112)年6月1日開放受理申請,截至9月27日已超過69萬戶申請案,累計43萬2,081戶合格戶,這次將核撥第四批2萬307戶合格戶,且預計在中秋節前夕(9/28)能領到3萬元支持金。國土管理署(組改前稱營建署)呼籲,凡是符合申請資格的家庭,可以自我檢視是否符合申請資格,並把握最後倒數三個月的申請時間,至今年12月29日下午5點為止,減輕居住的房貸負擔。
國土署表示,「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專案」第四批合格戶甫經核定,為儘早讓2萬多戶合格戶領取支持金,國土署及300多家金融機構加緊作業,於中秋節前夕(9/28)將3萬元支持金撥至申請人約定繳納貸款本息帳戶,且帳戶存摺會顯示「行政院發」字樣。
國土署強調,合格戶若未開設約定繳納貸款本息帳戶,經金融機構通知後,仍未洽該機構提供本人或本人指定帳戶,金融機構會再進一次以雙掛號寄至申請人戶籍地址,如果超過2個月仍未提供帳戶,將會被視為放棄請領支持金且不得再請領,請合格戶申請人要特別注意。另外,該署再次提醒民眾,政府絕不會要求民眾前往操作ATM或傳送連結點選領取,請提高警覺。
國土署重申,行政院為減輕中低薪房貸族的居住負擔,提供自用住宅貸款的借款人,其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專案」申請資格,包含:一、合計僅有一筆自用性質購置住宅貸款,並須有非呆帳的貸款餘額。二、合計持有房屋1戶以內。三、原始核貸金額,台北市住宅為新台幣850萬元以內;其他直轄市、縣(市)住宅為新台幣700萬元以內。四、110年各類所得總額合計於新台幣120萬元以內。五、資格認定基準日為112年2月28日。如果符合申請資格的民眾,請把握最後三個月至12月29日下午5點為止的申請期限,至「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專案線上申請網站」提出申請。
最後,國土署表示,截至目前為止,該專案已核定43萬2,081戶,執行率近8成,其中,第三批駁回案共7萬3,868件,駁回原因最多以「無購置住宅貸款(或非屬購置住宅貸款)」約2萬6千多戶,其次依序為「110年各類所得總額合計逾新臺幣120萬元」約1萬8千戶、「無持有房屋或持有1戶以外其他房屋(含共有房屋)」約有1萬2千戶。
民眾若對申請支持專案有疑問,歡迎於週一至週五早上8時至下午6時,撥打諮詢專線(02)2162-1239洽詢服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