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生活要求簡便,食衣住行,只要方便可也。然而最近情況有變。近日中國就修訂《治安管理處罰法》(草案)展開公眾諮詢,草案新增的第 34 條指出:「在公共場所穿著、佩戴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標誌,或散佈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言論,最重可拘留 15 天、罰款 5000 元人民幣。」這裡尤其是衣著,每天都要穿著在各種地方亮相。

不要以為這與台灣沒有關係,因為台灣處在選舉總統階段,依照在野黨參選人的習性,中國的一切都可能成為他們的圭臬,例如「兩岸一家親」,大家是否要穿同一條褲子?即使不是同一條,也不能你穿長褲,我穿紗籠,那根本是不同文化,何親之有?遑論那些主張「一中原則」的政客。何況在「一中原則」下,兩岸也曾有幾乎相同的「國服」。

如今問題在什麼叫做「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我在印尼、中國、香港、美國、台灣都各住過多年,台灣如果變天,現在就要要關注穿戴不要「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以我這個年紀,是否還要留下遺囑,關照我的壽衣也要有愛國精神,哪怕瞬間成灰,但那是我「蓋棺論定」是否「愛國」的關鍵一刻。

在印尼時,四季如下,穿的就是現在所說的沒有外衣的西裝,到十四、五歲第一次穿長褲還很興奮,覺得自己是「成人」了。到了中國,入境隨俗除了夏天,都穿俗稱的「中山裝」,中山裝當然與孫中山有關,符合「一個中國」的原則。到了香港,外人稱之為毛裝、列寧裝等,這三者區別在哪裡?我到現在始終不明白。有些微小的區別,是領子有摺或沒摺;再就是上衣的口袋,有的沒有口袋,有的有兩個、三個或四個,但這是上述中山裝、毛裝、列寧裝的區別嗎?顯然也不是。有一張蔣委員長與毛主席(當時兩人的稱呼)的合影,兩人服裝全一樣,孫中山有一張照片完全沒有口袋。

但是將服裝政治化卻是從中共開始。1980 年代改革開放,連服裝也改變了,而且是從老幹部以外的領導階層開始,胡耀邦、趙紫陽穿西裝,但是鄧小平、陳雲則堅持革命本色拒穿。1989 年李鵬在宣佈北京戒嚴時是脫下西裝穿上毛裝聲色俱厲痛斥「反革命暴亂」。江澤民穿西裝,但是1998 年訪問日本時,因為沒有達到其政治目的,一怒之下穿回毛裝發表談話批判日本沒有「以史為鑑」;他的行李中帶了毛裝,就像侯友宜訪日帶了防災背心一樣,都是為了政治需要時的道具。顯然,中共領導人很明確,需要欺騙外人時穿西裝增加「開放」的效果,要搞階級鬥爭時穿回毛裝凸顯自己的革命情操。習近平就是很好的例子,看他穿西裝或毛裝顯出他的重點所在,他從來沒有穿西裝去視察軍隊。

流氓穿了了西裝還是流氓。因此在同中共打交道,他們在穿西裝時就要特別警覺他們的謊言;他們在穿毛裝時,也不要被衙門的「鬥爭」所嚇倒。

至於現在所謂「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不是指一般西裝,實際上是指日本的和服,因為中國已有多起穿上和服就被拉走的事件。近日在武漢則有穿唐朝仕女裝而被三次驅逐的事件。原因是唐朝期間日唐交流密切,唐朝仕女裝與現今日本和服相似,基層公務員誰會辨認這些?為了愛國而寧枉勿縱。如果「非中」服裝就是不愛國,那麼中國全要改回穿長袍馬褂最保險,如果再留下辮子與女人纏腳,大可做回「康乾盛世」的美夢。

其實把日本服飾歸為損害民族感情非常愚蠢,應該說,這是證明「自古以來」日本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一部分的最有力證據,再加上徐福率領的童男童女也是日本人的祖先,日本就可以垂手可得劃歸天朝版圖。

只要把日本併入中國,韓國、台灣、東南亞馬上歸順,美帝國主義還能存在下去嗎?因此「中華民族的民族感情」可以休矣,不如重回「大東亞共榮圈」的民族感情。

《治安管理處罰法》(草案)第 34 條指出:「在公共場所穿著、佩戴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標誌,或散佈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言論,最重可拘留 15 天、罰款 5000 元人民幣。」   圖:翻攝自中國人大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