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長林姿妙的兒子被控對女網友性暴力,一名陳姓女子透過臉書指控,兩個月前認識林姿妙的兒子,2人進而發展成情侶關係,不料在本月初被林姿妙兒子帶到家中後遭到性暴力,她憤而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保護令,然而卻疑似遭宜蘭地院吃案,她痛批「因為他是縣長兒子,所以宜蘭地方法院就想阻止我嗎?」宜蘭地方法院澄清,此案尚須補件,已發函通知聲請人。
陳姓女子在臉書「爆料公社」發文控訴,她與林姿妙兒子相識2個月,是愛人關係,9月3日在林姿妙兒子羅東家中,在未予同意情況下,遭林姿妙兒子性暴力、侵犯身體強上。她當晚驗傷,隔天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暫時保護令,但7日致電宜蘭地方法院,宜蘭地方法院卻告訴她證據不足,甚至暗示她「明知縣長兒子在宜蘭,為什麼不向其他縣市聲請保護令?」
陳姓女子提到,事發當晚,她一個人面對採檢驗傷的程序,無助又惶恐,提出驗傷單聲請暫時保護令,只是要保護自己人身安全,法院為何苦苦相逼?要她再提出被性暴力的證據,她質問:「因為他是縣長兒子,所以宜蘭地方法院就想阻止我嗎?」、「沒同居的照片就無法證明兩人有親密關係嗎?」質疑宜蘭地方法院吃案。
陳姓女子還搬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6條第1項規定指出,法官得不經開庭審理而直接核發暫時保護令,而林姿妙兒子未經同意就侵犯她的身體,早已讓她生不如死,若暫時保護令對宜蘭地方法院來說有那麼困難「那麼請法務部或婦女團體告訴我,我要怎麼做?」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陳姓女子向記者透露,林姿妙兒子6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她,會互到對方家裡住,9月3日那天,兩人氣氛低落,她雖明確拒絕,林姿妙兒子仍強行侵犯,不顧她的感受。她希望林姿妙兒子不要再接近她,或企圖要求原諒,她原先打算等保護令下來,再進行提告動作,目前保護令還沒下來,但預計下週會提告。
對此,宜蘭地方法院強調,5日收到此案,當天隨即分案,承辦的司法事務官審查後認為聲請狀中未能夠佐證兩人是否為親密關係伴侶,有補件的必要,7日以郵寄的方式發函,請聲請人補正資料,中間可能有時間差;宜蘭地方法院嚴正聲明,不會因為相對人的身分而做不同考量,都會依法秉持公正客觀法定程序進行。
宜蘭地方法院指稱,與聲請人電話說明的人,是宜蘭縣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派駐法院的家暴服務處社工。經勘驗對話內容,社工向聲請人善意解釋程序,並考量當事人住在外縣市,也可以選擇在外縣市提出聲請,免除後續開庭的舟車勞頓之苦,絕非推卸責任或吃案。宜蘭縣政府則表示,此事與縣政無關,無法回應。
《新頭殼》提醒:
遇到性騷擾,勇敢說不,處理過程中有任何問題,市話、手機、簡訊都可以直撥或發簡訊至「113」24小時保護專線,由專人提供專業協助。
一名陳姓女網友指控遭林姿妙兒子性暴力,事後還遭法院吃案。 圖:翻攝爆料公社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