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移工聯盟等移工團體今(4)日至勞動部前抗議仲介剝削,並要求「政府對政府」直接聘僱、廢除私人仲介制。對此,勞動部回應,現行引進移工管道多元鼓勵雇主直接招聘移工,也擴大了直接招聘的適用範圍。此外,若仲介公司有不當超收費用等違法行為,根據《就業服務法》的規定,最重處停業1年。
台灣移工聯盟今日以「繳錢給仲介,不如燒給好兄弟」作為口號,對勞動部提出多個訴求以維護勞雇雙方權益。台灣移工聯盟表示,疫情結束後重新開放引進移工,仲介業者為了彌補疫情期間少賺的仲介費,從移工身上剝皮賺錢的手法推陳出新、變本加厲。如今,移工的就業市場違法收費情形相當氾濫,尤其是製造業移工幾乎「每個工作都要買工費」。台灣移工聯盟更直言,「一個在勞動部口中被嚴格禁止的行為,到今天幾乎演變成『違法收費成為移工就業市場的常態』」。
台灣移工聯盟指出,移工「來台」之前,得先支付一筆從8到20萬不等的巨額仲介費給母國仲介公司,而這筆錢有一大部分將流入台灣仲介口袋。此外,移工在台期間,台灣仲介還能每個月向移工「合法地」收取「服務費」。一個契約3年累積下來的「服務費」高達6萬元,但這段期間仲介卻未必有提供實質的「服務」。
此外,台灣移工聯盟也說明,《就業服務法》確立了由「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亦即仲介公司)引進、管理移工的制度,政府卻放任卻仲介行業「私有化」造成私人仲介壟斷移工就業市場。他們揭露,全台各地負責在台移工求職、轉換雇主「就業服務站」,至今沒有任何雙語人員,無法答覆移工找工作的疑問,無法替移工介紹工作,30年來至今,「服務變管束」,沒有任何實質「媒合功能」。
對此,勞動部回應,現行引進移工管道多元,雇主可依自身需求選擇辦理,其中包含成立「直接聯合聘僱中心」以專人專責的方式提供引進服務,也可以委託私立仲介公司辦理引進移工手續及提供後續服務。勞動部表示,也鼓勵雇主直接聘僱,且近年來已與來源國家達成協議,擴大直聘適用對象,強化「政府對政府」直接聘僱機制。
對於仲介公司違規超收費用一事,勞動部表示,《就業服務法》訂有管理及處罰規定,最重處停業1年,雇主及移工可以提供具體事證供勞動部或地方政府查處。勞動部也表示會主動以不定期、不預告的方式隨機訪查雇主及移工,瞭解仲介服務及收費情形,並透過多元管道向雇主、仲介及移工宣導相關法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