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休的台灣大學土木系教授黃良雄涉嫌於任職期間向國科會(現為科技部)、經濟部水利署、營建署等機關詐領研究計畫經費,總計新台幣381萬8700元。台北地檢署今(4)日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黃良雄。

黃良雄於民國82年至101年間,曾先後擔任國立台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暨研究所教授與水工試驗所主任。

根據檢方調查,國科會(現為科技部)、經濟部水利署、營建署等機關曾委託台大辦理多項研究計畫;交通大學也委託台大土木系辦理石門水庫相關研究計畫,黃良雄身為這些研究計畫的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涉嫌利用人頭詐領研究助理費。

檢方表示,黃良雄曾要求張姓博士生設法將研究經費核銷完畢,因此張男曾指示黃良雄的研究助理提供親友資料掛名計畫臨時工,以核銷研究經費。此外,黃良雄也指示張姓博士生聯繫邱姓廠商,開立不實發票及估價單,供黃良雄等人核銷研究經費。

先前黃良雄到案時否認詐領助理費,交保後更表示「是學生搞我」,不過目前已有10名人頭助理及1名廠商均認罪。此外,檢方也查出部分詐領的款項流入黃良雄妻子的銀行帳戶。

今日檢察官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黃良雄,而同案被告張姓博士生、邱姓廠商及冒充研究助理者已認罪,檢方均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