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長楊文科今(29)日宣布終止委託規劃湖口生命園區案。時代力量新竹縣黨部執行長彭致豪表示,縣立生命園區規劃案本就該終止,縣府當初審議時,與生命園區配套的「新竹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本身是違憲的,部分土地取得的過程也違法;該黨立委王婉諭說,她樂見縣府終止生命紀念園區計畫,未來仍會持續督促,確保縣府不會再度推翻這項決策。

彭致豪指出,依照殯葬管理條例第8條、第9條「設置、擴充公墓、殯儀館、火化場或骨灰(骸)存放設施,距離戶口繁盛、地區不得少於500公尺以及300公尺」的規定,縣府原來推動的計畫地點附近有約500戶民家,縣府貿然興建湖口生命紀念園區違反前述殯葬管理條例的規定。新竹縣府去年預告要制定「新竹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直接刪除前述距離限制的條款,有違憲之虞。畢竟殯葬管理條例會有前述距離限制的規定,是為了保障人民對於設立殯葬園區所造成的空氣、水質等環境影響、以及恐懼感,基於保護人民健康以及人性所必然,才會對殯葬設施的距離有嚴格的規範。

他說,縣府為了推動本案跟湖口鄉公所在未經代表會同意下,直接「借用」湖口鄉波羅段660-2、663-1、665以及666號4筆公所從國有財產署撥用過來的土地。這違反正常的土地無償撥用程序,就是違法。正常程序應該是縣府取得湖口鄉公所同意後,讓公所先把這4筆土地轉為非公用土地歸還給國財署,縣府再依法向國財署申請撥用,而非私相授受。

王婉諭抨擊新竹縣立生命紀念園區規劃時斥資昂貴,整個決策過程粗糙,縣府不僅拒絕聆聽鄉親心聲,甚至還拒絕抗爭鄉親進入說明會場。如今宣布終止,她會繼續跟鄉親站在一起觀察和督促。

縣府今天主管會報上,民政處副處長謝明輝提出臨時動議,建議終止「新竹縣立生命園區興建實質規劃」委託案,楊文科現場詢問,沒有異議下,縣立生命園區、殯葬政策將「從長計議」。

楊文科說,他被反對者提出「就近治喪」的觀念說服,不讓已身陷愁苦的縣民為了治喪跑得太遠,從各地長途跋涉到湖口,但後續縣府民政處會提出相關資料,就各鄉鎮市不同地方的需求和特色檢討,評估讓新竹縣的生命紀念園區「從1變成多」的可行性,而這個「從長計議」和檢討「沒有時間性」。

時代力量新竹縣黨部執行長彭致豪表示,縣立生命園區規劃案本就該終止,縣府當初審議時,與生命園區配套的「新竹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本身是違憲的,部分土地取得的過程也違法。   圖:取自彭致豪臉書粉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