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賴品妤24日出席乾眼症衛教記者會,離場時疑似因媒體推擠而遭腳架絆倒,賴品妤當下直指中天記者推她,中天電視台25日表示將對賴品妤、民進黨提出刑事及民事訴訟。有網友在賴品妤說明事發經過的臉書貼文留言詢問「遭到記者強行跟追導致跌倒,有法可管嗎?」曾擔任律師執業多年的基隆市議員鄭文婷指出,可提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處3000元以下罰鍰。

賴品妤24日在臉書有發文強調,中天記者「一路尾隨、不停騷擾我、靠近我甚至肢體碰觸。我無路可走,也因此摔倒」。中天電視台25日則發出新聞稿宣布將對賴品妤、民進黨提出刑事及民事訴訟。民進黨發言人張志豪回應,中天是紅的,抹不黑,也沒有抹黑。許多民眾在賴品妤臉書留言詢問:「賴品妤不能告記者嗎?」

對此,曾擔任律師多年的鄭文婷分析,中天記者的行爲可能無法構成跟騷法的相關罰則,因為跟騷法所規定的必須符合「性」或「性別」有關之事項才得以構成違法,但社會秩序維護法可管記者這樣的行為,社維法第89條第二款規定:「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得以處3000元以下罰鍰或申誡。

賴品妤說:「我逐一回答問題之後,這一位上週已惡意製造假新聞的記者,還是持續跳針提問重複的問題,還一路尾隨,不停地騷擾我、接近我,甚至是肢體碰觸,在這樣的狀況下,我完全無路可走,也因為這樣而摔倒。我想這位記者已經是『慣犯』,不斷利用這樣的行為,造成非常混亂的場面,企圖去製造現場失控的新聞畫面。如果不是這位記者,今天也不會發生這樣的事」。

賴品妤痛批:「這已經不是正常的新聞媒體,而是利用製造混亂、尾隨、吆喝,自行去創造新聞的『媒體製造業』。這位爭議不斷的記者,他不在正式記者會的時候提問,反而故意在無關的場合製造混亂,好讓自己去做想要製造的新聞操作,這議的行為,已經不配稱為記者,請大家一起嚴正去譴責這種『假記者真新聞製造業』的惡劣行為」。

中天新聞則宣稱:「賴品妤遭廣大閱聽眾質疑假摔,還抹黑中天記者推她,自動二度改口跌倒原因,沒想到竟不知悔改,反而變本加厲,一再發表誹謗並損害中天記者及中天新聞名譽的言論,公然散布誣指中天記者移花接木、跟蹤騷擾、暴力行為、慣犯,及假記者真新聞製造業等等不實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