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今(18)日召開委員會議,通過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電視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將適用於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中選會表示,這屆首次舉辦登記的政黨可以在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發表政見,以加深選民對不同政黨理念之認識。

112年6月9日修正公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8條第1項規定,賦予中選會辦理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電視政見發表會的依據,中選會因此訂定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電視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根據實施辦法,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登記之政黨應推薦該政黨登記之候選人1人為代表人,於競選活動期間參加中選會舉辦之政黨電視政見發表會。

中選會說明,政黨電視政見發表會規劃採現場播出,政黨分配使用時間以60分鐘為原則,由各政黨依其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人數比例分配。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定於113年1月13日投票,其中,立法委員選舉競選活動期間自113年1月3日至1月12日,中選會將於此期間於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舉辦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電視政見發表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