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和另外 6 位香港民運人士,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在提出上訴後,香港法院 14 日做出裁定,有關組織集結的定罪獲撤銷,其中黎智英的刑期縮短 3 個月,但參與罪則遭駁回,維持原判。《美聯社》上週日曝光多張黎智英在香港赤柱監獄內獨家照片顯示,他現在看起來人顯得更瘦。
據《美聯社》報導,黎智英等人被控組織和參與 2019 年 818 維園流水式集會案。黎智英等 9 人被裁定有罪,分別判處 8 至 18 個月不等徒刑。其中黎智英被判刑 12 個月;何俊仁、吳靄儀等 4 人則獲得緩刑。
根據《美聯社》週日發表多張獨家照片顯示,黎智英在香港赤柱監獄內穿著短褲和涼鞋,手中握著一本書在兩名獄警陪伴下散步。與他 2021 年 2 月被拍到的照片相比,黎智英現在看起來人顯得更瘦。
此外,黎智英每天被允許在室外停留 50 分鐘,進行身體鍛煉。但他的待遇與其他獄友不同,別人可以踢足球或進行集體鍛煉,而他只能冒著炎熱的陽光,在一塊五乘十米見方而且四周圍著鐵絲網的場地內單獨散步。然後他被帶回到監獄中沒有空調的監房內。
《美聯社》表示,黎智英在香港關押最重刑事犯的監獄內,每天被單獨監禁 23 小時。黎智英的兒子黎崇恩擔心地說,父親已經失去了一切,而且有可能死在監獄。儘管如此,他仍然對當局說實話,並且拒絕被消音。
法官麥機智 ( Andrew Macrae ) 表示,他和上訴法院的其他法官一致裁決,撤銷黎智英等人組織未經授權集會的定罪。黎智英的刑期減為 9 個月。李卓人從 12 個月減至 6 個月,梁國雄 18 個月減至 12 個月,何秀蘭 8 個月減至 5 個月。
有英國公民身份的黎智英被法庭裁定多項罪名成立,包括四件未經批准集會案,一共被判入獄 20 個月。他又被控違反《蘋果日報》大樓所在地將軍澳工業邨租用契約,讓其私人公司「力高」在大樓內營運,被判詐欺罪成立,判刑 5 年 9 個月。
此外,中國流亡海外民運人士王丹也提到他看到照片後的心情。他痛心表示 : 「一位七十多歲的老人,為了自由付出這麼大的代價,我真的認為我們應該為他做更多的事情。我個人還是認為,如果能夠推動黎智英,黃之鋒獲得諾貝和平獎,將是對監獄中的他們,對香港貿易中極為重大的鼓舞,也是對中共極大的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