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擔任立委期間的助理費貪汙案,經過長達幾個月的調查,今日才遭北檢以貪汙起訴。高虹安本人隨即召開記者會指控檢方政治辦案,而她所屬的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與國民黨主席朱立倫,這3人也相繼發聲力挺高虹安。

柯文哲下午召開記者會,強調高虹安要貪污就不會把帳簿記得這麼清楚,還痛批檢方「幾千億的你們都假裝沒看到,去查46萬」。

高虹安的前老闆郭台銘上午受訪時也表示,相信高虹安的清廉正直,並強調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不該淪為在政治上打壓對手的工具。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辦公室則表示,對個案內容不清楚,不予評論。但黨主席朱立倫卻在稍早受訪時表示,相信法律會還給高虹安清白。

柯文哲、郭台銘與朱立倫這3位中國代理人,既然要挺高虹安,甚至認為貪污46萬就起訴是檢方小題大作,那麼高虹安未來的司法攻防要怎麼辦?

打這種貪污的官司,除了找律師以外,也不要忘了還有鍵盤小五郎。既然罪證確鑿,貪污罪難逃,那就必須破罐破摔,乾脆當匪諜。

台灣的貪污罪雖重,但加上當匪諜的內亂外患罪,根據司法實務,就會被判得更輕,甚至輕到可以緩刑,照樣可以「趴趴走」。

高虹安該坐690年的牢吧?

柯文哲以為貪汙46萬是小事情,但剛好就是今天的新聞,將軍侵占一台7990元的洗衣機,就要被判12年。照這樣的刑期推估,高虹安貪的46萬,該坐690年的牢吧?

2023年8月13日《中時新聞網》記者戴志揚報導〈離譜!前金防部少將偷運部隊洗衣機回家 貪7990元換重判12年〉:

「前陸軍金防部參謀長林帝志少將(已改名),在107年間將公發洗衣機寄回台灣家中使用,事後遭調查局發現偵辦後,又私下找駕駛兵購買同型洗衣機魚目混珠,還將原本侵占的洗衣機運回金門友人家中,串通友人偽造暫時借予使用切結書,遭調查局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移送,金門地方法院日前重判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林帝志(已改名)擔任金門部少將參謀長期間,獲知金防部後勤處將為官兵採購洗衣機,主動提議為副參謀長添購洗衣機,後勤處事後購買10台,每台價格7990元。

林指示將其中1台搬到副參謀長辦公室,但副參謀長表示暫無更換洗衣機意願,林立刻指示駕駛兵將洗衣機暫放參謀長辦公室庫房內。事後於107年1月4日,指示不知情2名駕駛兵,託運寄送到台南住處。……

法官痛批,以他參謀長地位之尊崇,還侵占7990元之公用洗衣機,並於犯後為掩飾犯行,而故意購買相同型號洗衣機魚目混珠,更於案件爆發後,請託陳姓友人協助圓謊,到審理終結前均不認罪,依照貪污治罪條例,重判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

既然要貪污就乾脆當匪諜

少將侵占一台7990元的洗衣機,就要被判12年。但上校貪瀆56萬元,還當匪諜簽署投降誓約書,結果卻只判7年半。既然要貪污,乾脆就當匪諜,這樣在法庭裡的CP值會更高。

2023年6月22日《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陸軍上校向德恩簽投降中共「誓約書」判7年半 高雄高分院裁定延押2個月〉:

「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前作戰研究發展室上校主任研究官向德恩,任內被對岸吸收後簽署投降『誓約書』,並收受56萬元報酬,被地院依貪瀆罪判處徒刑7年6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期間,因其羈押期限將屆,認為仍有逃亡之虞,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

據了解,2019年10月間,向德恩被自稱媒體高層的邵維強(涉及國安法、行賄罪部分由金門地檢署偵辦)吸收後,在2020年1月簽下投降『誓約書』,並收取每月4萬元共56萬元報酬。

案經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後,今年2月底,高雄地院審結宣判,依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遞奪公權4年,向德恩也因承坦犯罪,繳回56萬元犯罪所得,並移送高雄高分院首次羈押3個月。

由於羈押期限將屆,2審合議庭法官調查,向德恩所犯之罪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涉案情節重大外,其身為高階軍官,歷任副旅長、副處長、主任研究教官等重要職務,依其經濟能力及職務性質,經中共統戰機構透過邵維強吸收後,涉嫌收受賄賂而簽署誓約書,承諾於中國侵台戰爭時,作為內應並消極不抵抗,更有潛逃投共,以規避重罪刑罰之高度可能,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自7月6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收錢當匪諜乾脆再多拉幾個人

當然,軍人若只是自己收黑錢當匪諜,這樣的CP值還不夠。若能多拉幾個軍人一起來,拿到61萬,不但刑期比拿56萬的更輕,而且還能判緩刑,天天在街上夾著卵蛋趴趴走。

2021年9月14日《自由時報》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收錢當共諜 答應不抵抗 父子檔賣台 竟緩刑定讞〉:

「工黨主席鄭昭明於2009年間,涉引介時任中校軍官的兒子鄭智文與中方情報員李志康結識,兩人被吸收成罕見的『父子檔』共諜,除協助在台發展組織,鄭智文當時身為保家衛國的軍人,竟同意『共謀祖國統一大業』,並允諾一旦中共犯台,將『不會抵抗』,還簽下了協議書。

最高法院認為鄭氏父子認罪且有悔意,維持一、二審見解,依違反國安法各輕判10月、1年,均緩刑3年定讞。

鄭昭明當時安排鄭智文與李男在日本東京、新加坡等地密會;鄭智文2013年退役後,再安排學弟陳聖育與李會面。鄭智文前後收受李男饋贈的瓷花瓶、手錶等禮品及美金等。

台南地院一審由審判長林臻嫺、陪席法官陳薇、受命法官高俊珊組成合議庭。合議庭認為鄭氏父子雖因私利,協助中國吸收我國現役軍人發展組織,卻都認罪,依違反國安法分別輕判10月、1年,均緩刑3年,另須向國庫支付20萬元、30萬元。檢方認為判決過輕上訴,並請求不宜宣告緩刑。

高分院二審由審判長楊清安、陪席法官陳珍如、受命法官蕭于哲審理。合議庭認為,鄭氏父子在偵查時繳回犯罪所得61萬餘元,不能因父子答辯就認定犯後態度不佳,加上僅招攬陳姓軍官1人,地院給予緩刑並無不當,維持原判。」

從這3個判例,高虹安必能知道,未來要怎樣在法庭裡獲得輕判了吧?放心去幹吧!柯文哲、郭台銘與朱立倫這3位中國代理人,一定也會挺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