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週日將參加網紅館長陳之漢以及前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所舉辦的716凱道居住正義遊行,遭人質疑他擁有台北市房產,沒有參加的正當性。柯文哲太太陳佩琪在臉書發文,認為所謂的居住正義,就是把房地產當成實現居住幸福用,而不是拿來投資炒作用。難道靠著自身辛苦工作所得,買一間自用房地產的人,就無權談居住正義?
陳佩琪提到,2010年底,她們夫妻拿出手邊工作20多年的積蓄去付頭期款買了信義路上的房子,向銀行借貸並分期付利息,從此之後,她們也不免俗地落入「屋奴」的行列,每個月幾乎把大半的薪水貢獻給了房貸,收入雖較一般上班族高,但買了房子後,還是把一半以上的收入貢獻給了建商和投機客,這和一些收入較低,也是貢獻大半收入買蛋白區房子的人有什麼兩樣? 一樣是房貸屋奴,只能在日常生活中縮衣節食,儘量節制消費、旅遊,只想早點還完房貸,台灣若都是像她們這樣的人,經濟動力和消費市場怎麼好的起來?
她說,當初是為了先生去台大醫院上班方便,才買了接近台大醫院的房子,他常半夜緊急被叫去醫院,騎腳踏車穿梭在中山南路間,安全很讓人擔心,想說買近一點的地方,理論上較安全。三年後他離開醫院去選舉,選舉時就有人把買進三年的房子加價一倍到億元,藉此嘲諷她們也是住豪宅,說她們無權談居住正義,如果要說房子是她們買來自住用的, 當下值多少錢,對她們來說只是紙上富貴,沒拿來炒作買賣, 現值多少錢,一點意義也沒有。
她還提到,一個多元化的都市,有豪宅、有高級住宅、有一般住宅、也有較簡陋的住宅,反映的是一個社會有不同經濟層面的民眾,有不同的住宅需求,這本來就是正常現象,只要證實家產是自己努力工作所得,房子是拿來自住的,有誠實向政府繳稅,符合上述條件,有錢買自用房子不是罪過。
陳佩琪回憶起,自2014年先生第一次出去選舉時,就有人講到她們家的住宅, 曾在臉書寫過:「我們夫妻工作27年,,買房的資金均是夫妻辛苦工作所得, 我們努力工作,貢獻社會,我們沒有掠奪社會資源,更沒有玩對社會沒有貢獻的金錢遊戲。」
最後她重述在過去監察院財產申報附註欄上寫的,「夫妻目前自住住宅所處的基地,土地分割六張地契,所以分六筆申報,房子因自用、公設和共同使用部分,所以分三筆申報; 2016年父親過世後,兄弟姐妹四人和母親共同繼承父親遺留的土地和建物(土地包含公有部分,因此有兩筆,建物有公設和自用,也分兩筆) ,這些是父親五十年前繼承祖母遺留下來的財產,數十年來除家族分割繼承外,從未買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