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打房再放大絕,行政院會6日拍板「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囤房修法朝「全國歸戶」制,稅率還由現行1.5%至3.6%,調升至2%至4.8%,預計明年上路,後年課稅,合計約36萬戶房屋稅負增加;另外,建商餘屋持有年限在2年以內者,稅率也將調高為2%至3.6%。後續修法將先送行政院會討論,通過後再送立法院審議,若順利三讀,預計民國113年7月實施新制,114年5月正式開徵。
對此,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6日指出,放羊的孩子,迷途知返。民進黨政府經過七年執政,放任房價炒到比天高,年輕人苦不堪言,不敢生小孩不敢成家,才想起當初上台前的政見。
邱顯智認為,政院版的囤房稅2.0如隔靴搔癢,形式大於實質。非自住房屋差別稅率從現行的1.5%~3.6%,微幅調升到2%~4.8%,距離實質稅率1%,仍然有非常大的距離。要打房就打真的,不要打假的,時代力量版一定會大幅拉高稅率,搭配空屋主動申報,才能打擊囤房空屋大戶。
邱顯智坦言,建商仍是心中最軟的一塊。建商餘屋2年以內2.0%~3.6%,太溫柔了。且中央還是推給地方。當各縣市政府可自定差別稅率,囤房大戶一定選擇低稅率縣市申報,還是要由中央訂定統一的囤房稅、空屋稅,才能有效打擊都會地區的空屋囤房現象。
行政院會也將針對囤房稅擬改為「全國歸戶」,過去僅台北市支持,其他21縣市皆反對,原因包含稽徵實務困難。先前也曾有地方政府提出,由於城鄉差距大,全台各地經濟發展不一,房屋未使用原因眾多,可能導致偏鄉地區非自願持有多屋者,適用高稅率的情形,因而不贊同全國歸戶。
依據現行《房屋稅條例》,住宅用房屋分為「自住」、「非自住」,自住房屋3戶以內,可享優惠稅率1.2%,第4戶起將視為「非自住」稅率介於1.5%至3.6%,授權地方政府得視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俗稱「囤房稅」。
針對受影響人數,財政部統計,囤房稅率調高後,適用較高稅率範圍的族群,合計約36萬戶房屋稅負增加;另外,適用較低稅率範圍的房屋,包括全國單一自住1%、出租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含包租代管)及繼承取得共有房屋,合計約346萬戶房屋稅負減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