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范雲今(6)日與多個女性團體召開了記者會,公佈了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的修正草案,旨在建立完善的性騷擾申訴制度和調查機制。首次在性別工作平等法中提出了全面的受害人協助機制,真正為受害人提供支持。此次三法的修正版本還加大了對性騷擾加害人和機關不當處理的處罰,以杜絕庇護和掩蓋案件的行為。希望讓不分性別的受害人不再僅依靠輿論來尋求正義,而是從制度層面根本預防性別暴力。

范雲表示,台灣的#MeToo運動從5月31號開始至今已經一個月,這場火至今仍未熄滅,從政界、法律界、學術界、演藝界到文化界都有參與。 #MeToo運動一開始,范雲就召集女性團體和專業團體發表聲明,表示「這一次,讓我們好好接住妳」,范雲的團隊至今已協助了數十個求助案件,受害人涉及各行各業,甚至有同一加害人涉及上百個受害人的案例,加害時間跨度數十年之久。

范雲強調,性騷擾在這些人的生命中造成了不成比例的痛苦。許多故事發生在十幾年,甚至幾十年前。然而,即使到了今天,每一個敢於發聲的人依然感到非常痛苦和恐懼。范雲指出,在性別平等教育的影響下成長起來的這一代人不再忍氣吞聲。這些人為了改變這個世界,於是嘗試說出來。人們之所以敢於發聲,是因為對社會有期待。作為立法委員,范雲認為這是非常重要的“性別平等時刻”,當事人已經站出來,接下來就是立法者和改革者的責任了。

因此,范雲與多位婦女組織和專家學者共同合作,共同研究了性平三法的修正草案(包括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和性騷擾防治法)。並在記者會上公布了四大修法的重點內容:

一、填補性平三法適用身分上的漏洞:

雇主自身涉及性騷擾行為時,由地方主管機關直接調查,避免利益衝突;當被害人與行為人在不同公司工作時,由行為人的雇主負責調查和處理;將性平教育法的適用範圍擴大到軍警和矯正學校,保護過去未受保障的學生。

二、改革申訴制度,加強公正的外部調查和救濟:

延長性騷擾防治法的申訴期限,從一年延長到兩年,但未成年或權勢性騷擾受害者不受此限制;引入公正的外部調查機制,例如在校園中,對師生之間的性平事件進行調查的委員全部由外部人員擔任,對嚴重情況擴大調查,受害學生有權參與對加害教師的教學評鑑;在職場中,進行調查時應有外部委員,對於有30人以下員工的中小企業,由外部機構進行調查,若申訴不滿意,救濟機制將由主管機關接手;在其他場所發生的性騷擾案件中,如由警察機關調查,也必須引入外部委員。

三、真正關心受害人,確保被害人保護的法制化和經費來源,落實保密原則:

在性別工作平等法和性騷擾防治法中加入法定的被害人協助服務,明確保密原則和相應的處罰;必須由主管機關或擁有100名以上員工的公司提供被害人所需的心理輔導、諮詢、社會福利資源和法律協助;新增規定,若學生在校外遭遇性平事件,學校必須提供與在校內遭受侵害相同的協助。

四、加強對行為人的懲罰和教育,防止雇主包庇或掩護:

提高對行為人以及未履行義務的機構的罰則,最高罰款為50萬,防止包庇和疏忽發生;對職場性騷擾,明確列舉公司對性騷擾行為人的處罰方式,并建立「嚴重加害人資料庫」,以防止包庇和輕判;在校園中,對學校的包庇行為、延遲調查等情況進行相應處罰。

范雲表示,如果制度健全完善,被害人就不需要被迫在社交媒體上公開自己的傷痛以獲得正義,也不會面臨二次傷害、被指責甚至被誣告的局面。現在是立法者和改革者行動的時刻。范雲承諾與婦女組織一起回應#MeToo運動,並在接下來的臨時會議上努力推動改革。珍惜這個以無數受害經歷換來的重要修法時刻,詳細討論法條內容,而不是匆忙通過。讓無論何種性別的人們都能在社會、職場和校園中過上真正安心的生活。

范雲與婦團提出性平三法修正案,記者會現場。   圖:立法委員范雲國會辦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