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區公安分局官方微博賬號 3 日發布消息稱,針對「中國人民大學部分學生信息被非法獲取」,還用軟體進行「顏值比對」的情況,海澱警方接到報警後,立即開展調查。經查,該校畢業生嫌疑人馬某某,涉嫌非法獲取該校部分學生個人信息等違法犯罪行為。目前,馬某某已被海澱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根據陸媒《國事直通車》今(4)日的報導,馬某某在中國人民大學讀碩士研究生期間,利用專業技術盜取全校學生個人信息,包括照片、姓名、學號、生日等,並搭建了給學校學生顏值打分的網站。有網路截圖顯示,馬某某還曾在個人社交賬號上,發布文章炫耀此事,不過該文章已被刪除。

有網友提出,臉書創始人祖克柏,大學時期也竊取了母校哈佛的學生信息進行形象測評,不過只受到學校處分。對此《國事直通車》指出,祖克柏的行為發生在 20 多年前的美國,那時信息數據的價值無法與現在相比,信息流失後帶來的後果嚴重程度也不可同日而語。

警方表示,馬某某的行為,已觸犯了中國法律。中國刑法典對此類違法行為有明確界定,馬某某在該事件中涉嫌違法的行為有以下三個:

一、利用疑似「蠕蟲」等木馬病毒的工具,竊取了人民大學系統內的個人信息。

二、將非法獲取的信息發布在網路上。

三、對信息中涉及的個人照片進行顏值「評價」。

刑事專家肖怡表示,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有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或者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的可能。

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並在網上公開這一行為,則符合了「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以及「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這一要件,符合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特點。

肖怡說,一般情況下,以上罪名因為是同一行為而有觸犯多個罪名的可能,按照想象競合原則,一般是擇一重罪,即符合多個罪名要件的犯罪行為,按照所構成罪名中刑罰最重罪名來認定。

至於馬某某對他人「顏值」進行測評是否構成侮辱罪,肖怡認為,如果完整公開了他人可以形成有效身份辨識的照片、信息,並對他人顏值進行帶有詆毀與諷刺性質的評價,導致受害人名譽受損,有構成侮辱罪的風險。這是在非法獲取資訊,並提供信息之外的另一個行為,很可能會數罪並罰。

臉書創始人祖克柏,大學時期也竊取了母校哈佛的學生信息進行形象測評,不過只受到學校處分。   圖:取自Mark Zuckerberg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