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通過鏡電視上架案引發爭議後,國民黨團今(29日)召開記者會,直指NCC主委陳耀祥昨主持鏡電視審查會議過程有瑕疵,國民黨團將向行政法院提出「暫定臨時狀態」假處分,因鏡電視審查案屬社會重大利益有關,會議主持人身分有重大瑕疵,因此提出審查案「暫定臨時狀況」,讓鏡電視暫時不得上架,以及凍結鏡電視人事案。
國民黨團主張,鏡電視審查案有三大瑕疵,包括違反《會議規範》、陳耀祥已遭檢方列為被告,以及國民黨團向監察院告發貪瀆已立案調查中,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規定,陳耀祥有可能隨時遭到行政院長免職;因此,國民黨團研擬近日內將具狀向行政院法提起「暫定臨時狀態」假處分,暫停鏡電視上架核准和鏡電視董監變更案及上架案,待檢方偵辦陳耀祥貪瀆案和監察院調查明朗後,再重新審查鏡電視董監變更案及上架案。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說明,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條第三項規定:「會議之決議,應以委員總額過半數之同意行之。」NCC全體審查委員有7名,當天有2名棄權、1名請假,有3名同意但未過半,結果陳耀祥逕自投下同意票,違反了《會議規範》。
林為洲再指,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目前告第一任董事長裴偉、陳耀祥瀆職,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本會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行政院院長予以免職...因案受羈押或經起訴。」換句話說,陳耀祥現在是貪瀆被告,隨時有可能遭檢方起訴,屆時就必須辭去NCC主委和審查委員職務。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林思銘質疑,陳耀祥已經被北檢列為同案瀆職罪的被告,為何還有資格繼續召開並主持審查會議?陳耀祥當初在立院承諾針對鏡電視內部問題,等「調查有結果才會繼續審查」,請問調查結果在哪裡?其次,去年曝光的裴偉發言錄音檔,經鑑定並無變造,其中蔡英文、蘇貞昌、洪耀福都被點名,陳耀祥膽敢一路跟立法院在野黨對幹,難道不是府院黨聯手在背後支持?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揭露鏡電視內部,特別是裴偉掏空的違法事證明確,府院黨卻命令NCC護航到底,中間是否存在不可告人的對價關係?
林思銘指出,NCC已經是公認的「民進黨附隨組織」,配合民進黨打壓異己、扶植親綠媒體,才是主要任務。昨天鏡電視通過上架許可,不過就是NCC任務之一,目的是趕在總統大選前,讓綠媒插隊上架,好利用空戰攻擊在野黨。而民進黨當初說的「黨政軍退出媒體」、「追求媒體自由」,現在看來,都成了一場笑話,蔡英文、賴清德這些上位者難道不覺得心虛、不覺得丟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