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竹北市 24 日上午發生瓦斯外洩、火警及氣爆事故,造成 1 名 16 歲陳姓少年,全身 90%、1 至 2 度燒燙傷,新竹瓦斯公司初步研判是軸流閥皮膜受損,導致供壓過大氣爆。新竹地檢署獲報後,已主動介入偵辦,目前朝公共危險罪嫌方向偵辦,藉以釐清是人為導致災害,或是相關作業疏失。

事故原因,新竹瓦斯公司初步研判是因為加壓站有異物跑進瓦斯管線中,造成軸流閥皮膜受損,導致民眾使用瓦斯時火力過高、造成氣爆。

新竹地檢署表示,竹北氣爆已造成人員受傷,全案獲報後,已派專責檢察官採取必要作為,並與竹北警分局保持密切聯繫、蒐集相關氣爆資訊,藉以釐清氣爆發生原因,判斷原因是否牽涉到公共危險、是否有故意或是人為疏失。

律師錢炳村受中央社採訪時表示,若整起氣爆是故意犯罪,將依刑法第 177 條,漏逸或間隔蒸氣、電氣、煤氣或其他氣體,致生公共危險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300 元以下罰金;若為過失犯罪,將依刑法第 176 條、第 173 條第 2 項「失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他人所有住宅或現有人所在之他人所有建築物罪」,處 6 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300 元以下罰金。

消防人員目前已進行火場、氣爆現場鑑識,以釐清氣爆原因,警方也在現場拉封鎖線,並開始進行證據蒐證、拍照及詢問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