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兵役延長影響大學生修業規劃,及配合國防部提出役男在大學4年同時完成服役與學業的構想,教育部公布「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實施指引」,確定推出3年內完成學業,1年時間當兵的「3+1」方案,並訂定首批適用對象為94年次(含)以後出生,即今年9月中旬陸續開學的役男,但不接受女學生申請。該專案服役提供公校一人6萬元、私校一人12萬元的補助,並放寬包括學期最高學分數、暑期開課標準、跨校選課學分數上限等。

教育部長潘文忠指出,在尊重學生自由意願選擇的前提下,以不影響學生專業能力培養及不變動畢業學分條件為原則,教育部訂定彈性修業實施指引,協助學校提供相關彈性修業措施,並透過各種支持機制,讓有意願就學役男得於就學期間同時兼顧服役並完成學業,接續投入職場或升學,不受影響。

針對此次專案服役公布的彈性修業指引,包括學期修課學分數、暑期修課、跨校選課、修業年限及學習銜接與輔導等,摘要重點如下:

學期修課學分數:在校內學則或相關教務章則,符合學習進程前提下,適當放寬學士班每學期最高學分數等規定,且在原定修業期限內超修學分不予收取學分費

暑期修課:學校依原定的暑期課表開課,並放寬暑期開課申請條件;課程選課人數不足仍由學校協助開課,就學役男應繳交的費用依原開課規範標準收取;教育部將補助學校因此衍生的開課經費;學校得媒合學生進行暑期跨校選課,或跨校合作共同開設暑修課程。

跨校選課:就學役男如遇課程衝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無法選課時,學校應放寬現行各校規定「學士班須校內當學期或暑修未開設課程始得跨校選課」之限制,並放寬校際選課學分數上限。

修業年限:學生辦理休學入伍服役後,休學期間不計入原有修業年限,也不納入修業年限計算。學校應針對學生入伍服役後復學,包括發生中途驗退或停役情形,提供選課輔導、課程銜接及學習輔導等協助。

另外,學校須協助就學役男配合兵役徵集單位的申請程序,包含徵兵檢查、體位判定、軍種抽籤等作業,開立預定休學證明文件,以利入營。

教育部規劃透過三大支持機制,包括:一、提供經費補助,國立大學每一專案服役學生6萬元、私立大學每一專案服役學生12萬元;暑修學分費差額。二:提供課程選修彈性、考照與實習輔導及服役後復學輔導等協助。三、學生申請彈性修業措施,其服役期間所支出之費用(含學雜費與學分費),若超出原定修業期限應繳交之學雜費額度,其差額由教育部補助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