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news今日新聞]藝人炎亞綸遭網紅耀樂指控偷拍私密片以及交往期間劈腿多男之事,20日晚間炎亞綸發出長文,證實確實私密影片外流,但是並非本人流出,表示自己真心悔過,也希望當面向耀樂致歉,長文獲得不少粉絲聲援,認為這是他與耀樂之間的「感情糾葛」問題,兩人只要能化解即可。不過卻被外界質疑,根據耀樂的爆料,炎亞綸的所作所為恐怕已經觸法,最嚴重要被關7年以上。

根據耀樂在20日發出的指控文當中,提到炎亞綸的罪狀,包括「交往期間與炎亞綸發生關係時,炎當初想拍攝私密影片,但被我拒絕,沒想到事後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遭手機偷拍,以致史後面發生毀滅我人生的外流事件」。

另外耀樂還有提到「你也很常自己先起床了,看我還在睡,就不管我的感受,執意進入」、「甚至在我影片被流出來的時候,你還跟別人說,我如果出來選擇爆料的話,你當時要請黑道解決我,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以上全部都有對話紀錄跟證據」。

不過仔細看炎亞綸的道歉文當中,包括「偷拍私密片」、「執意進入」以及「找黑道威脅」等指控皆無正面回應,僅解釋外流影片調查原因、表示「這件事是我自己個人感情處理不好的結果,再次跟大家說一聲對不起,做了一個最為糟糕的示範」並表示願意當面向耀樂道歉,結果道歉文獲得盛讚,不少人湧入加油打氣。

▲炎亞綸道歉聲明,認了與前男友的祕密是他心中的未爆彈。(圖/炎亞綸臉書)

但根據耀樂爆料的時間點,包括「看我還在睡,就不管我的感受,執意進入」這有「趁機性交罪」之嫌;「沒想到事後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遭手機偷拍」有觸犯兒少法第36條之嫌;「我如果出來選擇爆料的話,你當時要請黑道處理我」則有可能觸犯恐嚇罪,但這些在炎亞綸的道歉文當中僅以「這件事是我自己個人感情處理不好的結果」帶過,讓不少人無法接受。

對此,巴毛律師在個人臉書表示「表示炎亞綸如果當時拍攝耀樂私密片,對方只有16歲吧,那麼將有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的問題,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如果是偷拍的話,可能是36條第3項,以強暴、脅迫、藥劑、詐術、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自行拍攝、製造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讓巴毛律師也傻眼的說「7年以上有期徒刑你知道是什麼概念嗎?炎P!你要確定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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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亞綸日前遭到前男友指控,偷拍兩人性愛影片,當時男方未成年,恐怕有觸法的疑慮。(圖/記者陳明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