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高市府消防局政風室性騷擾案,高雄市政府人事處今(2)日表示,該案發生於工作場域,當事人 4 月 11 日提出性騷申訴後,消防局即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和相關標準作業程序,4 月 12 日通報人事處,會同政風處啟動調查並採取確保申訴人之有效措施。人事處說,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案件需於 2 個月內完成調查,本案尚在調查中,近日即可完成調查。如果被申訴人涉及不法,市府定採嚴懲處分。性平辦公室則表示,會針對相關局處處理本案過程有無疏失,介入調查。
人事處表示,當事人 3 月 27 日向消防局申訴遭主管言語咆嘯,後於 4 月 11 日提出職場性騷申訴。消防局受理性騷申訴後,即依性別工作平等法 13 條規定,採取補救措施,包括依據當事人要求,安排獨立的午休空間,並依申訴人的意願,調整其工作地點,並無民代所謂拖延兩個月都未處理。
市府人事處強調,有關職場性平案件的處置,皆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和市府所屬機關學校性騷擾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在接獲申訴後七日內啟動調查。此案消防局、政風處第一時間展開調查,並向人事單位通報。除由人事處依據員工協助方案關懷申訴人,政風處也遵照申訴人意願調職,作法合乎規定。
人事處表示,消防局調查小組七名成員中,女性代表有四人、男性三人,成員亦包括律師等專業人士。有關申訴人提出某小組成員應該迴避,專案小組今已同意予以更換。
有關陳議員指控 5 月 8 日消防局才啟動約詢,消防局澄清,該局 4 月 11 日受理後就啟動調查補救措施,並非以 5 月 8 日約談申訴人當天做為調查起始日。人事處還說,調查結果預計 6 月 5 日出爐,雖然被申訴人已申請退休,但不會影響調查,如有不法仍依規定懲處。
市府副秘書長兼性平辦公室執行長陳盈秀說,有關外界提出質疑,市府性平辦公室已經啟動調查,釐清本案處理過程有無疏失,也會要求各局處落實性平案件處理,實現職場性平。
整起事件時間線整理如下,劉姓主任於 2 月份提出退休申請 ; 3 月 25 日,女性當事人與劉姓主任發生管理衝突 ; 27日,女性當事人提出遭咆哮、職場霸凌 ; 31日,劉姓主任欲致歉,被女性當事人指控發生性騷。最終,女性當事人於 4 月 11 日提出性騷申訴
高市府人事處處長陳詩鍾說明,「此案發生於工作場域,當事人在 4 月 11 日提出性騷申訴後,消防局即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和相關標準作業程序,立即通報人事處,會同政風處啟動調查。高市府性平辦公室已啟動調查,釐清本案處理過程有無疏失,要求各局處落實性平案件處理,落實職場性平。」
陳詩鍾表示,「本案近日即可完成調查。如果被申訴人涉及不法,市府定採嚴懲處分,決不寬貸,也不會因人員申請退休影響調查結果。」
陳詩鍾說,「消防局受理性騷申訴後,即採取補救措施,安排當事人獨立的午休空間,並依申訴人的意願和要求,調整工作地點,並無記者會指控拖延兩個月未處理,另外,針對調查小組成員,申訴人要求迴避之人員,已同意進行調整,會盡快完成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