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 26 )日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規定曾因犯洗錢、槍、毒被判刑確定者不得參選。前總統陳水扁繼日前發文「死諫」,批評相關決定有違憲爭議後,今日再發聲直斥政府硬推修正案粗暴。
「選罷法」修正通過明訂犯國安三法、反滲透法、賄選、洗錢以及黑金槍毒重大犯罪者,終身不得登記為候選。其中「黑金槍毒」的通過,代表因南港展覽館案及龍潭購地洗錢案判刑的陳致中之後將不得再選。
對此,陳水扁今日透過媒體群組發聲怒轟,政府粗暴,不顧憲政法理,也不管人情義理。早前他在臉書上狠批,「看到老柯為了執行賴清德參選總統的政治需要,竟然罔顧違背罪刑法定、權力分立及比例原則,顯有違憲重大爭議」。
陳水扁認為,此舉是讓參政權唯一死罪的「二條一」大復活,而硬推「選罷法」修正案按照行政院版表決通過更是開民主的倒車。
陳表示,「忝為台灣從威權走向民主的政治工作者,不應昧著法律人的良心良知,死諫將是哀莫大於心死的無奈吶喊」,更稱凱達格蘭基金會 18 週年晚會,將是他人生最後一次的感恩告別。
立法院表決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圖:黃建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