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26)日下午以贊成56人、反對30人、棄權3人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明定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及曾犯製造、運輸、販售毒品、槍砲與洗錢、等惡行,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終身不得參選。網路上出現正反兩極聲浪,有人挑出投票表決名單,直言「那些人『打假球』一眼就看出來了」。

對於法案通過,民進黨中央稍早透過發言體系表示「尊重立法院的立法權,同時感謝朝野立委」。但事實上,投下反對票委員數多達30人,在野的國民黨時代力量和民眾黨即批評,修法不尊重委員會討論結果,也不符比例原則,甚至有違憲的爭議。

國民黨批評,民進黨團不尊重委員會通過的相關修正條文,展現完全執政的傲慢態度,遂行民進黨主席賴清德的個人意志;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則認為,有些比方誤植大麻種子緩刑的微罪,卻連里長、村長都終身不得參選非常離譜;民眾黨立委張其祿則說修法是否有無限上綱,不符合無罪推定、比例原則,甚至剝奪更生人權益等問題,仍有爭議。

不過,就有網友發文調侃:「排黑條款前面加幾個字--『凡民進黨籍』,國民黨民眾黨及時力立委就會同意了」;有人則認為:「能反對也不簡單,可以棄權但反對相當可笑」,還嗆「到底誰害怕反黑金」、「現在那邊講人權那不就是平常在演戲給大家看嗎」;只是還有網友譏諷,如果不是民進黨籍前總統陳水扁也反對這個「排黑條款」,民進黨現在應該是跳出來大罵投下反對票的國民黨、時代力量,不會一句「感謝朝野立委」就帶了過去。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贊成56人、反對30人、棄權3人三讀通過。   圖:翻攝公視新聞網 PNN臉書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