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26日)三讀《內政部組織法》、《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法》、《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組織法》及《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等》等4個組織法案,規定行政院為辦理全國內務行政業務,特設內政部,掌理10大事項,並明定內政部設警政署、消防署、移民署、國土管理署與國家公園署等5個次級機關。
內政部表示,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內政部警政署、役政署、移民署、建築研究所及空中勤務總隊等5個機關組織法案已於2013年間經立法三讀通過並陸續施行,近年來因全球氣候變遷衍生複合性災害發生頻繁及社經環境快速變動,內政部為傾聽民意,務實解決人民的問題,多年來積極推動尚未完成組織調整的內政部本部、消防署、國土管理署及國家公園署等組織法案,藉由完備整體組織架構,達到強化組織運作效能、提升為民服務品質的目標。
內政部說明,這次組織調整後消防署將內部單位「特種搜救隊」改制成立所屬機構,另將現行基隆、台中、高雄及花蓮等4港務消防隊整併成1個「港務消防大隊」,以發揮彈性調度人力、指揮協調的效能;而新成立的「國土管理署」,未來將持續深化國土規劃、都市計畫、都市更新、住宅管理、建築管理、都市基礎工程與下水道建設等業務的政策推動與管理,健全土地規劃管理體系基礎、落實國土永續發展的目標。
同時新成立「國家公園署」,藉由國家公園組織位階提升,整合全國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濕地、海岸系統等整體性環境治理,並與國際保育接軌,另透過內政部所屬地政、警察、消防及空中勤務等單位的合作支援,強化國土保安及遊客安全效能,讓世界更加認識美麗的台灣。
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歷經5度叩關、13位部長接力,長達25年的組織法案終於完成立法, 完成內政部組織調整的最後一塊拼圖,這是國家內政治理的新里程碑。內政部最後表示,內政部組織調整終於全面到位,未來除持續強化內政業務的推動,更將以多元前瞻的思維,推動穩固踏實的施政方針來促進國家發展、維護社會安全及積極回應民眾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