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進黨主席賴清德向黨內立委喊話,希望同志能支持《公職人員選舉選罷法》情況下,草案將在明天(26日)院會中上演表決大戰。不過該項修法爭議大,除了涉及終身限制參政權、有違憲疑慮,連黨內立委也有所質疑,直呼「沒看過立法院這樣幹過!」

立法院長游錫堃下午召集黨團協商,研商《公職人員選舉選罷法》等案,針對攸關排黑條款的第26條修法內容,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再次重申,終身限制參政權要非常謹慎,否則可能會有違憲問題,民主不該開倒車。

邱顯智說,選罷法涉及里長、鄉民代表、縣市議員、立委,不該被判緩刑就終身不得參選;他舉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樣態多,有的罪很輕微,如種大麻種子,犯罪後被判幾個月或是易科罰金,卻終身不能選村長,這會有比例原則問題,呼籲應用刑度區分。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在會中稱,要求各黨提出終極版本各自負責;直接沒收協商過程,要各黨團自行提出版本,想也知道,在綠委席次佔多數下,其他黨團版本根本沒有討論空間。

就選罷法爭議,朝野立委最憂心的莫過於法的比例原則、違憲及是否溯及既往等問題。以大法官作出《釋字777號解釋》為例,該解釋直接點出肇事逃逸致人死傷者違憲,其理由分別為「肇事」兩字,是指故意或過失?可能嚴重違反罪刑明確性原則;再來就是法定刑的部分,原規定是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後提高刑責,法官認為輕微個案構成顯然過苛之處罰,可能不符憲法罪刑相當原則、比例原則。

回過頭來看選罷法,行政院所提的版本中,增訂曾犯國安三法、賄選、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者,經有罪判決確定,終身不得參選。

同樣是不分輕重刑,可能會使輕微個案陷入過於嚴苛處罰,有違反比例原則之虞;另一項令人詬病的是,納入終身不得參選的法,哪些可以放入、哪些又不放,涉及炒股案被判刑的立委傅崐萁能選立委,涉及洗錢防制法刑度較輕的政治人物卻不能參選?若尚未定讞者,就被剝奪參選權利,也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此外,從刑法總則來看,「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一名擔任好幾屆的民代,可能因過去情節較輕的罪刑,使其終身不得參選村、里長,不分情節重大剝奪更生的參政權。

拒絕黑金、反對黑槍金毒,相信不會有國人不同意,只是選罷法牽涉之廣,修法過程應當更周延討論,賴清德在行政立法上,企圖展現反黑金意志,但高舉道德大旗同時,卻忽略台灣的民主,是如何走到今天的,遑論可能陷入「立法院凌駕司法部門」疑慮、被憲法法庭打臉的窘境,在這樣的情況下,民進黨還能自詡是民主政黨嗎?

選罷法預料明天闖關,民進黨團會前將召開黨團會議討論,柯建銘已表態,黨團成員將會一致性投票,一名綠委私下表示,該項修法就是違反比例原則、法律原則,即使修法通過,對民進黨選情也不會加分;選罷法在自家立委反彈聲浪下,會端出怎樣的版本?黨內是否真能埋單?又或者面臨違憲風險下,黨內仍貫徹賴清德意志?外界都等著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