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中正區公所6月13日舉辦民防團隊編組演習,網路上流傳一張3月25日寄出的「民防人員召集通知書」,召集對象是一名高齡80歲的鄭姓長者,引起輿論譁然。而中正區長林聰明表示,「鄭姓民眾」是鄰長,才會參加常訓;並說「民防團召集,沒有年齡限制」、「民防法規定,鄰長是民防團的一員,符合民防法的規定,參訓是名單是由里長提供里內參訓的人員」。但事實上,依民防法第5條第1款第4項規定「前三款編組以外之成年國民,未滿70歲者,依其生活區域、專長、經驗、體能,經遴選參加民防總隊、民防團及民防分團編組」,應解釋為年齡限制在70歲以下,但區長卻以「沒有特別注意年齡問題」當藉口帶過。

依民防法第5條第1款第1項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所轄民政、消防、社政、衛生、建設(工務)單位員工與村、里、鄰長,依其職責、專長、經驗、體能,經遴選參加民防總隊、民防團及民防分團編組」,確實符合台北市中正區區長的說明:鄰長是民防團的成員,平時協助里長推動里政工作,戰時也是民防團一員。但同條文就明載「未滿70歲者」,卻發生召集80高齡長者的狀況,又不在第一時間認錯,其實凸顯基層執行單位對民防法規的不熟悉及沒有確實調查掌握。而且根據區公所說法,所謂「常年訓練」只是在大禮堂上課,則等於間接透露關於民防訓練的形式性質與徒具虛文。

許多網友看到8旬老翁仍收到民防人員召集通知書都熱烈討論,雖然官方解釋鄭姓鄰長也表示願意參加召集,但網友仍不解為何要求80歲老人訓練戰鬥,甚至有人與近期所謂「販賣戰爭恐懼」相連結,質疑根本就是在恐嚇人民。但事實上,民防動員能否具體落實,攸關民眾在戰時慌亂時的穩定與支援軍事作戰能量,但長期以來未能落實民防團隊編組,專長、經驗、體能調查,北市案例恐怕只是冰山一角。

《民防法》第5條第1款第4項對接受民防訓練、演習及服勤仍有年齡限制。   圖:翻攝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