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news今日新聞]2022開跑的「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方案,補助發放了7個月之後,現在卻傳出有180戶烏龍審核案件,申請人要「全額退回補助款」。崔媽媽基金會法務組長曹筱筠指出,政府審核流程中一大關鍵缺失,就是第一階段未審合「稅捐單位」,導致發放近半年後才發現,有部分租屋處非課住宅用稅率,然而房屋稅率最多往回追溯1-2個月,現在就算是房東願意變更稅率也無法通過,在審核流程有疏失的狀況下,對於真的有補助需求的弱勢租客,即便取消部分租客的補助資格,也不應追回過去全額補助金。

根據曹筱筠指出,營建署流程缺失,主要在於第一次審核時,是透過第一類謄本、第二類謄本去查驗,當透過地籍圖資辨別系統查驗,有合法門牌的租屋處就會輕鬆通過,等到了發放補助金數月後,營建署才開始第二階段審查稅捐單位,查看持有房屋的屋主,是否有變更使用用途,是否為住商混合、營業用等,導致出現烏龍審核案件的漏洞,才來向租客討回補助金。

▲有許多房東租給公司行號期滿後,並不知道要主動去稅捐單位查核變自用、住宅才能變更稅率。(圖/NOWnews資料照片)

曹筱筠表示,事實上有許多房東租給公司行號期滿後,並不知道要主動去稅捐單位查核變自用、住宅才能變更稅率,再加上房屋稅本來就會逐年遞減、越繳越少,導致多數房東並不清楚房屋稅有變動,除非拿到稅單時有非常仔細查看,當然房客在承租時也無法得知前一位房客是否為公司行號,是否符合申請租屋補助資格。

對於真的有補助需求的弱勢租客,已經領到補助金近半年,卻要退回全額補助款項,即便有房東願意更改房屋登記用途,房屋稅率也不能回溯超過2個月,但政府2022年10月開始發放租屋補助,到來今(2023)年才說審核鬧烏龍,也就是說就算好心房東願意更改稅率,房客仍必須退回過去近半年領取的全額補助金。

曹筱筠無奈表示,雖然政府提供補助的本意很好,但普遍租屋溝通的過程中,幾乎不會提到房屋課稅的方式,當屋主不主動告知時,房客也難以得知,租屋處是否曾經租給公司行號,呼籲政府應該開啟更多查核功能,當在租屋補助專案上路後,租客才能知道要承租的房子是否符合資格,無論是租屋或是承租,簽訂合約的雙方都應該有明確規範,而不僅僅是房客要留下詳細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