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民眾用路安全、避免非法改裝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影響交通秩序,台北區監理所與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合作,於新北市境內針對車輛出入頻繁的時段、路段,聯合執行專案稽查,以遏止違規改裝等不法情事。
台北區監理所長黃鈴婷表示,統計111年1月至112年4月止台北區監理所與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聯合稽查共出勤44班次,計檢查298部車輛,舉發33件違規,不合格項目中以「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最多,占66.7%、「乘載人數超過規定數額」次之,占18.2%,針對上述違規情形,均由員警當場製單舉發並請民眾依法改正。
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政府已正式實施領牌納管,規定年滿14歲者才可騎乘,車輛出廠須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於監理單位辦理實車查核及登記領用懸掛號牌、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後才能上路。而目前使用中之微型電動二輪車,於今(112)年12月31日前完成掛牌者,均可免繳牌照規費450元,籲請車主把握優惠時間辦理。另提醒民眾騎乘時務必配戴合格安全帽並且不得附載他人,以免受罰。申領牌照等相關詳細資訊可於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北區監理所網頁「微電車專區」查詢。
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政府已正式實施領牌納管,規定年滿14歲者才可騎乘,車輛出廠須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於監理單位辦理實車查核及登記領用懸掛號牌、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後才能上路。 圖:台北區監理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