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黃牛業者靠炒作票價狠賺黑心財,執法單位卻因法令不完善而難以取締,文化部為此推動《文創法》修法,盼透過重罰、檢舉機制遏阻黃牛亂象…
各位粉絲來領票!效率黃牛!」今年 3 月,韓國人氣女團 BLACKPINK 在高雄開唱前夕,韋恩(化名)在個人臉書上大膽發出貼文,向廣大顧客發送交貨訊號,同時附上與民眾在飯店面交的現場照,毫不遮掩的高調行徑,讓買不到票的粉絲看了不禁咬牙切齒。
很難想像,這名 30 多歲的黃牛大戶,在這波搶票大戰中,不費吹灰之力,橫掃了 1 千多張票券,當中 9 成還是最炙手可熱的搖滾區。一張原價 8 千 8 百元的門票,被他以 1 萬 3 到 9 萬元不等的價格賣出,扣除購票成本,光是高雄兩場演唱會,就讓他賺取兩千多萬暴利。
《社維法》罰緩不到2萬對比黃牛暴利如九牛一毛
為什麼抓不到、也罰不了?以韋恩投入這行 7 年多,經手過上萬筆票券買賣,卻從未被蒐證檢舉及開罰,凸顯出形同虛設的法規,正是黃牛猖狂的主因。
現階段要取締黃牛,只能仰賴《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四條,針對「非供自用」購買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可處 3 日以下拘留或最高新台幣 1 萬 8 千元罰鍰。
不過,對比轉賣票券高價利潤,不到兩萬元的罰款,對韋恩等人不過是九牛一毛,「跟交通罰單沒兩樣」,根本不痛不癢。
《社維法》對黃牛的定義模糊,也增添了執法難度,導致裁罰件數超乎想像得低。近 5 年,黃牛販售行為僅 36 件被查緝成案,遭開罰件數再砍半,僅剩 18 案;針對掃票行為涉及的「妨礙電腦使用罪」,更僅有兩案被移送,開罰件數掛零,毫無遏阻效果。
黃牛的猖獗亂象,政府的束手無策,加上一張門票動輒數十萬的漫天喊價,將民眾的不滿情緒逼到最高點。為回應民意,文化部在四月推出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草案中,祭出「黃牛條款」,明定未來只要有加價轉售行為,就算「多賣一元」,也符合黃牛定義。
草案更大幅提高罰則,擬以每張票面金額的 10 倍至 50 倍,處以罰鍰;若民眾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如掃票機器人、假帳號等新興手段從事黃牛行為,最高可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 3 百萬元以下罰金。
外界期待這部看似魄力十足的「重典」,能一舉斬斷黃牛吸金鏈。不過,從韋恩面對修法老神在在的態度看來,恐怕沒那麼樂觀。
黃牛在台灣早已自成產業,政府要從根源遏阻,必須知己知彼,先了解其背後的經營策略、團隊分工及運作,才能圍堵漏洞。
黃牛集團專業分工囤票、營銷、客服樣樣來
目前臉書最大的票券交易社團,就是由韋恩一手創立,當中有超過 40 萬名成員,每天有多達 3 百多則售票貼文,不乏一般歌迷之間買賣換票,也有大小黃牛充斥其中。
韋恩的正規團隊共有 12 名員工,堪比一間小型公司,這群黃牛集團分工運作,平時不僅要管理買票網路帳號、回覆顧客訊息、面交票券,甚至要飛到海外領票。每當「新獵物」出現,團隊便會著手分析每場演唱會的歌迷屬性、會場容納人數,研擬搶票或囤票策略。
「估算演唱會的供需這件事,黃牛可能做得比一些行銷公司都好。」韋恩得意地說,銷售不能只看歌迷基數,售票後的時間變化、市場營銷手法,以及粉絲年齡都是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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