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式大賣場好市多莓果沾染A肝病毒,引發食安風暴。民進黨立委鍾佳濱、陳靜敏等人今天(2日)要求食藥署、疾管署等單位負責、為民眾把關。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回應,食安法有設置食安基金,若後續消費者需要進行團體訴訟,可以申請補助。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陳靜敏、陳培瑜今舉行「賣A肝莓!消費者健康誰把關?民眾受損廠商甩鍋,食藥署接受嗎?」記者會。鍾佳濱質疑,3月17日美國FDA公告某牌莓果含A肝病毒,食藥署到4月10日才啟動市場調查,4月28日才公告該項食品確實有A肝病毒,「拖了4周,食藥署到底在忙什麼?」
鍾佳濱批評,規模如此龐大的食安問題,目前卻只有高雄市衛生局對業者進行裁罰,依《食安法》44條,主管機關可以按次裁罰,裁罰金額從6萬到2億,「1萬7000多公斤的A肝莓流入市面,食藥署不開罰嗎?」
陳靜敏指出,查清沾染來源的重要,到底是食品包裝人員?還是像過去美國蘋果汁出現大腸桿菌的案例,來自食品栽種的水源、上下游?從產地到餐桌,經過很多人,都可能是感染的來源,衛生單位必須盡速查明。
陳培瑜說,除了主管機關要負起責任之外,農委會、教育部也該趁機加強食農教育。
林金富表示,食管署並非毫無作為,第一時間就搜尋IFI系統,確認美國通報所指冷凍草莓,同批產品都沒有輸入台灣。
林金富提及,食藥署發布發布綠燈訊息後,認為莓果類風險都有增加,因此進入後市場查核,同時也在邊境擴大各國莓果查核。在3月27日好市多報驗一批從智利輸入的綜合莓果,4月10日檢出有A肝病毒,再次啟動後市場抽查,食藥署也立刻發動跨部會及跨署的合作,全面應對相關問題。
對於是否裁罰,林金富回應,食藥署經已經責成地方高雄衛生局進行後續的裁罰處理,後續將可開罰6萬到2億,也會參照資本額、情況等進行開罰,但依照相關法規,需要給業者陳述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