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11)日發布111年第4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全國房貸負擔率為40.25%,較第3季減輕0.30%。內政部表示,這是繼109年第3季以來最大季的減幅,民眾購屋房貸負擔壓力改善;在6都中,除了高雄之外,其餘5都呈現負擔減輕情形。

內政部進一步說明,111年第4季雖然受到升息的影響,五大銀行平均購屋貸款利率由上一季的1.721%上升至1.847%,使負擔率略增0.48%。但因為全國中位數住宅價格,由860萬元下降至850萬元,負擔率減少0.48%;另外,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由87.80萬元增加為88.45萬元,使得負擔率減少0.30%。

在6都房貸負擔率部分,111年第4季除了高雄上升1.27%以外,其餘5都均為減輕;其中以台北減輕1.01%最大,主要是因為中位數住宅價格下跌40萬元所致,其次是台南市減輕0.94%,並回降至負擔能力略低等級,新北、台中、桃園則分別減輕0.56%、0.43%、0.23%。

內政部補充指出,111年第4季因經濟景氣放緩、升息及平均地權條例打炒房政策發酵等綜合影響,全國及5都(不含高雄市)的中位數住宅價格已領先反映下修,相較於最近9季負擔率,平均每季上升0.37至1.22%,111年第4季民眾的購屋房貸負擔能力已有顯著改善。

內政部最後提醒,購屋貸款為長期支出負擔,購買房價與貸款利率更是影響房貸負擔能力的重要關鍵,在目前升息期間,民眾購屋時,除需評估利率變動對還款能力的影響外,也必須審慎注意其房價是否合理且可負擔。

111年第4季房價負擔率。   表:內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