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高雄家長爆料5歲幼兒去年在幼兒園胸壁二度燙傷,校方延遲送醫並言語霸凌,除將孩子轉學,並依延誤送醫、潑灑沸水事由對園長、教助員提告過失傷害。校方否認家長指控,教育局則表示涉案的林姓教助員聘期和實際在職日期不同,且聘用前未接受訓練36小時,已函請該園檢討改進,案發後該教助員也遭解雇,教育局將另調查幼保人員違法事件,並依規定進行懲處,至於是否有霸凌情事將進行審查及調查。
高雄市一名家長在社群「爆怨2公社」反映,指5歲幼兒去年7月在一所私立學校附設幼兒園,被教學助理員造成胸壁二度燙傷,校方延遲1個半小時才送醫及通知家長,並言語霸凌孩子「喜憨兒」、「去吃狗餅乾」等語。校長表示家長指控並非事實,事發後有立即處理,並未延誤就醫,也無言語霸凌情事。
有關學校幼兒園有學生被燙傷部分,高雄市教育局說明,已於111年8月4日派員至該校幼兒園查察,經查該園未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之規定進用部分工時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包含聘期和實際在職日期不同、未接受職前訓練36小時即進用等,故後續教育局於111年9月函請該園確實檢討、改進,爾後應依據相關規定辦理;另該校幼兒園已於案發後解聘林姓部分工時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教育局說,另查該幼兒園於案發後已進行校安通報,惟未進行關懷e起來通報,教育局將函請該園檢討改進;此外,該局也再度重申絕不容忍不當對待學生行為,已依規定進行調查懲處。有關言語霸凌、體罰等情事,教育局也將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進行審查及調查,若有違法對待幼兒情事,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等規定視情節輕重予以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