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已影響3年多,雖防疫政策陸續鬆綁,但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仍需配戴口罩。今(7)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表示,清明連假後疫情穩定、醫療量能充足,因此宣布4月17日起實施公共運輸戴口罩放寬,但搭乘救護車仍需佩戴。

指揮中心表示,國內外疫情逐漸趨緩,清明連假後疫情持續穩定、醫療量能充足,且目前未發現具威脅性之新型變異株。另考量目前國際鬆綁方向一致,絕大多數國家/地區(如新加坡、日本、韓國等)已不再強制,改為建議戴口罩。因此,如疫情持續穩定可控,自4月17日實施以下公共運輸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

大眾運輸口罩放寬說明

一、於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

(一)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詳如附件)。

(二)救護車。

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二、下列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

(一)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二)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三)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四)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五)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及特定運具(復康巴士、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時。

三、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

此外,指揮中心強調,將持續運用確診(併發症)通報趨勢、醫療資源使用情形、口服抗病毒藥物開立數、住宿式機構陽性率及變異株監測等多元指標掌握疫情變化。

4月17日起放寬室內戴口罩規定。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公共運輸戴口罩規定放寬之考量面向及支持理由。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民眾於醫療照護機構仍需戴口罩。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月17日起實施公共運輸戴口罩放寬,不過搭乘救護車仍需佩戴。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