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21日公告「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下稱「全動法」)預告修正草案引發質疑,國防部今(28)天回應,由於非常時期緊急動員作業的成效,攸關國家存續,世界各國均強調平時要能周全整備,戰時方能有備無患;「全動法」屬進入緊急命令狀態的非常時期法制,絕不會影響或損及人民平時的自由與權益,希望勿任意渲染扭曲、混淆視聽。

國防部近日預告修正「全動法」,更名為「全民防衛動員法」,新增訊息傳播、金融外匯、資通訊動員計畫,訊息傳播的主管機關,平時就應對媒體、從業人員實施調查,戰時實施必要管制與優先報導戰事資訊,引發關注,甚至挨批是「如同戒嚴軍管」。不過,國防部昨天表示此說法並非事實。

國防部說明,全動法自2001年11月14日公布施行,曾於2014年及2019年2次修正,惟因現行條文內容,多偏重規定動員準備事項,但就動員實施後指揮體系及戰時徵用等規範顯有不足;且經考量區域威脅情勢,以及凝聚「全民國防」理念共衛家園的必要,國防部啟動修法工作,期能周延相關配套、完備整體動員機制。

國防部提到,由於非常時期緊急動員作業之成效「攸關國家存續,世界各國均強調平時要能周全整備,戰時方能有備無患。」現行「全動法」第13條即規定,各動員準備機關應對可動員的人力、物力、設施等,進行調查、統計及規劃,並得實施演習驗證,目的也是為確保戰時依計畫動員、發揮國力,有效抵禦外敵入侵。

國防部指出,「全動法」既屬進入緊急命令狀態的非常時期法制,則相關依法規定的必要管制措施,自僅適用於實施動員時期,絕不會影響或損及人民平時的自由與權益。全民防衛動員法制工作,為民主國家面對敵國威脅時,保障國家安全與人民生存的必要措施。

國防部續指,國防部於修正草案公告期間,對於各方意見將會納入參酌研修,再依程序陳報行政院審查,此屬正常之法制作業。至盼各界對此修法能基於保護國家安全的共同目標,本於事實理性溝通討論,希望勿任意渲染扭曲、混淆視聽,本部特此再嚴正澄明此項修法的必要性與重要性,以兼顧民眾權益與保障國家安全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