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局今(17)日表示,截至今日國道今年已發生8件死亡事故,造成9人死亡,以未繫安全帶、超速行駛或失控自撞為主,高速公路局呼籲用路人,行駛國道務須繫妥安全帶、遵循路段速限勿分心駕駛,若未依規定繫妥可處駕駛人3,000至6,000元罰鍰。

高公局指出,經統計國道今年已發生8件死亡事故,造成9人死亡,涉及未繫安全帶、超速行駛或失控自撞等情形。今年1月13日上午8時許,國道3號南向126.3公里處,1輛小客車因操作不當自撞護欄,駕駛因未繫安全帶遭拋飛車外送醫不治;另2月13日傍晚6時許,國道1號南向204公里處發生2輛小客車追撞事故,車內人員亦因未繫安全帶而拋飛車外身亡。高公局表示,正確繫妥安全帶,可防止被強大的慣性甩出車外,降低被拋飛或遭其他車輛撞擊、輾壓等二次傷害的風險。

高公局也提醒,超速行駛也是引發事故之危險因素,因車速越快、反應時間越短、車輛越難精準操控。如1月21日國道1號北向南屯出口處,1輛小客車因未依規定減速而衝出邊坡,駕駛不幸身亡,另2月13日晚間7時許,國道3號北向305.5公里處,1輛小客車超速行駛,於變換車道時分心,導致失控自撞護欄並翻覆於邊坡,造成車內1名乘客不幸身亡。

此外,高公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車內人員未依規定繫安全帶或行車速度超過最高速限者,可處駕駛人3,000至6,000元罰鍰。

高速公路局呼籲用路人,行駛國道務須繫妥安全帶、遵循路段速限勿分心駕駛,若未依規定繫妥可處駕駛人3,000至6,000元罰鍰。   圖:高速公路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