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延燒,許多人因為確診COVID-19無法工作,你知道確診除了保險可以理賠,勞保也能申請傷病給付嗎?

那麼什麼樣的人可以申請呢?申請勞保傷病給付,須同時符合「不能工作」、「未取得原有薪資」和「治療中」三大要件,但被保險人傷病期間若因請特休、排休、彈性假、輪休假、加班補休等假別而取得原有薪水則為例外。換句話說,被保險人要是符合勞保傷病給付資格,傷病期間請特休等假,除了可以拿到應有的薪資,還能請領勞保傷病給付。申請人須為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自不能工作的「第四日」起,可以請領普通傷病補助費,五年請求權時效內皆可提出申請。另需注意,門診、在家療養期間,不屬於勞保傷病給付的範圍。

確診COVID-19勞保普通傷病給付線上申辦作業自111年7月1日上午8時30分開始上線,沒有時間限制,24小時皆可以申請,且因爲少了至郵局投遞的步驟,約可縮短3~5個工作日,給予確診者更便利的申請方式。但要注意的是,非確診COVID-19或是要申請職災傷病給付者,仍需以書面方式申請。

申請步驟如下:

(1)請於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e化服務系統」/「個人申報及查詢」,經線上身分驗證並登入,選擇「意外」/「確診COVID-19勞保普通傷病給付申辦」功能,即可開始依指示輸入申請資料。

(2)確認完成個人申辦後,務必通知所屬投保單位於申請完成翌日起10個工作天內進行線上申辧確認,如投保單位逾期未確認將不予受理。另外,在加保期間確診COVID-19導致不能工作,在退勞保後才提出申請,仍應由確診COVID-19不能工作當時的投保單位進行確認。

(3)投保單位初次線上進行確診COVID-19勞保普通傷病給付申辦確認功能,應先由主管單位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e化服務系統/「憑證註冊與指派作業」/「指派作業」/「授權指派作業」,修改或新增投保單位經辦人之「確診COVID-19勞保普通傷病給付申辦確認」權限。

(4)登入「投保單位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選擇「給付申辦作業」/「確診COVID-19勞保普通傷病給付申辦確認」,即可進行確認。申辦案件經完成確認後,不得取消確認。

(5) 於完成進行確認後,系統會出現申辦完成畫面,並產生收件(申請)時間,表示案件已申辦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