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問題已是不少國家注重的問題之一,而為改善空污並降低碳排,加速淘汰10年以上的老舊車輛,環保署宣布新一期的老舊車輛汰舊換購電動車補助,其中以燃油機車換購電動車為例,加上回收獎金,減量效益歸給環保署可領2300元,若歸給開發單位收購則可獲得3800元,補助獎勵期間為今年1月起至113年12月31日。

環保署副署長沈志修表示,昨天立院完成「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法三讀,將2050淨零排放目標正式入法,運具電動化為顯得更加重要,且淘汰老舊燃油汽機車也是環保署訂定空污政策。為加速10年以上老舊機車約630萬輛、小客貨車約400萬輛及大客貨車約12萬輛淘汰,環保署成立平台,與「廢車回收一站通」相連結,將民眾汰舊換新的減量效益與有抵減需求的開發單位,媒合買賣雙方。

環保署空保處長蔡孟裕說明,此次汰舊換購電動車補助對象為10年以上的老舊車輛。民眾若將機車汰換為電動機車後,或把汽油、柴油小客貨車汰換為電動小客貨車,可選擇申請環保署的溫室氣體減量獎勵及空污減量補助,加上車輛回收獎勵金後,分別為2300元、1萬5000元及1萬8000元,而柴油大客貨車汰換成六期柴油大貨車汰換,則可領3萬1000元。

民眾也可在媒合平台上,選擇將減碳及減空污效益歸給開發單位。若把車齡達10年以上的機車、汽油小客貨車、柴油小客貨車,汰換成電動機車或電動小客貨車,開發單位的收購底價分別為3500元、1萬7000元及2萬2000元,至於柴油大客貨車換成六期柴油大貨車的汰換收購底價則為19萬元,以上都還可再加上既有的車輛回收獎勵,機車為300元、小客貨車及大客貨車則是1000元。不過,機車汰舊換購電動方案已上路一段時間。蔡孟裕指出,原訂的舊車是指96年6月30日前出廠的燃油機車,這次也同步修正為10年以上的舊機車。另民眾若在今年底前報廢,可再加領2000元的汰換補助。

此外,有換車需求的民眾都可至環保署「廢車一站通」網站中,申請獎勵金,並進入車輛汰舊換新補助及媒合介面登入申請。補助獎勵期間為112年1月至1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