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航TR993班機原預計昨(10)晚從桃園機場飛新加坡樟宜機場,但卻因「行動電源起火」導致機艙內出現濃濃白煙,讓2名同行旅客輕微受傷,該航班也無法起飛,對此,酷航則表示,類似事件是首次發生,目前行動電源的使用規定並沒有因此受到影響,另外,《新頭殼》也整理7家航空公司攜帶行動電源的規定,方便乘客了解。

目前根據民航局規定,除了原本就安裝在電腦或手機內的鋰電池,其他一律禁止託運(所以行動電源不可以託運),只能手提上機;行動電源和備用鋰電池限本人使用,拿去參展或販售一率不允許;容量在100Wh以下的沒有限制數量,容量在100~160Wh的每人限制兩顆,超過160Wh的不能帶。而除了民航局的規範外,7家航空公司也都有大同小異的規範,分別如下:

1. 長榮航空

攜帶備用電池及行動電源的限制
不可放置於託運行李中,且電池須個別處理,如放置於電池保護盒,或於電極上貼絕緣膠帶、個別放入塑膠保護袋中保護,避免短路。備用鋰電池必須低於 100Wh/ 2 克鋰容量 (LC),每個人可攜帶至多20個備用電池,行動電源若無明確標示規格或數值則一律禁止攜帶。

須經航空公司同意
備用鋰離子電池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包含160Wh),每個人最多可於手提行李中攜帶2個備用電池上機(推薦給你:超強手提行李打包術),超過160Wh則禁止攜帶。含鋰電池之物品,每個鋰電池必符合聯合國「測試和標準手冊第3部分」,38.3節之每項試驗要求。

2. 中華航空

功率小於100Wh(或小於2克鋰含量)的備用電池,可手提,也可託運,每人限攜帶至多15個;功率介於101~160Wh(或2~8克鋰含量)的備用電池,需經過航空公司同意,可手提,也可託運,每人限攜帶至多15個。

至於小於100瓦時(Wh)/2克鋰容量(LC)的備用(鋰)電池或行動電源,僅可手提,不可拖運,每人限攜帶至多20個,若功率介於101~160Wh(或2~8克鋰含量)需經過航空公司同意。

另外,為了整體的飛行安全,華航禁止旅客攜帶不可拆卸鋰電池的電子裝置,例如電動滑版、電動平衡車等。如果是鋰電池未拆除的電子器具,也同樣禁止手提或託運,拆除鋰電池後,電池須以手提方式攜帶,若將安裝有鋰電池之電子裝置託運時,則需完全關機。

3. 星宇航空

功率小於100Wh(或小於2克鋰含量)的備用電池,可手提,也可託運,每人限攜帶至多15個;功率介於101~160Wh(或2~8克鋰含量)的備用電池,可手提,也可託運,但需經過航空公司同意,每人限攜帶至多15個。

至於小於100瓦時(Wh)/2克鋰容量(LC)的備用(鋰)電池或行動電源,僅可手提,不可拖運,每人限攜帶至多20個,若功率介於101~160Wh(或2~8克鋰含量)需經過航空公司同意;超過160Wh則不能帶上飛機。

另外,如將安裝有鋰電池之電子設備(如手提電腦、相機及手提電話)託運時,需確保完全關機(並非睡眠或休眠模式),不會被意外啟用,以及已受到妥善保護。

4. 捷星航空

若搭乘捷星航空攜帶含備用電池的設備出行,只能手提,且每人攜帶總數不能超過20塊,其它有關電池的限制規定亦適用,介乎 101Wh 至 160Wh 的電池(如醫療設備內者)需要航空公司批准;捷星為澳洲航空廉航,容量超過 160Wh 的鋰電池必須通過澳航托運批准,都可以寄信提出申請。

5. 亞洲航空

禁止旅客將備用鋰電池(例如行動電源)放入託運行李,但只要符合規定即可隨身攜帶。個人使用的電子裝置(例如相機、筆電),只要鋰電池功率小於160Wh,即可攜帶進入機艙,其中101 至 160Wh之間的電池,必須絕緣包裝。如果沒有標示功率和電壓的行動電源,是不能帶上飛機的。

6. 酷航

根據酷航規定,可以攜帶不超過160Wh的鋰電池,但只能放在隨身行李內,其中101至160Wh之間的電池,最多只能攜帶兩個,100Wh以下的電池則可攜帶20個,必須使用保護措施以防止短路。若是含有鋰電池的電子裝置,則必須從裝置取出鋰電池,並置於隨身行李內。

7. 台灣虎航

虎航的規範和民航局的規範一樣,行動電源和備用鋰電池限本人使用,拿去參展或販售一率不允許;容量在100Wh以下的沒有限制數量,容量在100~160Wh的每人限制兩顆,超過160Wh的不能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