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陳又新日前揭發網路書店博客來涉對清潔阿姨「假承攬真僱傭」,引發外界議論。博客來母公司統一超商火速將博客來總經理江呈欣調離現職並啟動內部調查,並以百萬元與清潔阿姨初步達成和解,然而清潔阿姨卻與陳又新解除委託,律師同業為陳又新抱不平,直呼此舉真的會讓律師感到傷心。

陳又新日前在臉書發文揭露,接獲一名在博客來工作的清潔阿姨陳情,自述與博客來是僱傭關係,博客來卻藉由簽定「承攬合約書」的方式,疑涉規避提保勞健保、提撥退休金、給付預告工資及資遣費,又在阿姨服務了20幾年後無故將她解雇。事情曝光後引起軒然大波,許多網友憤而留言灌爆博客來臉書,揚言抵制博客來。

博客來母公司統一超商事後與清潔阿姨和解,台北市勞動局派員前往勞檢,認定博客來違反勞基法規定,將開罰最低新台幣6萬元、最高300萬元。陳又新25日發文表示,與清潔阿姨家人討論後,由清潔阿姨家人接手協助後續與博客來的協調工作而統一超商委任律師劉韋廷透過臉書提及清潔阿姨「也先解除跟陳律師的委託,趕快聯絡博客來希望把事情落幕」。

陳又新的律師同業兼學弟沈元楷認為,正常情形下公司的SOP一定是慢慢和清潔阿姨打官司,過程中再找公關等專業人士來策略操作一番,磨掉清潔阿姨的資源和耐性,逼迫阿姨接受很差的和解條件。如果不是陳又新在沒太多資源的情形下運用自媒體訴諸大眾,豈會在最短的時間內取得好的戰果;所謂清潔阿姨的家人實在不免讓人心裡覺得,就像最近天氣一樣冷。

律師林智群在臉書Po文指出,陳又新接到清潔阿姨的案子,有兩個選擇,一個是依照正規程序,向勞工局申請調解,或直接提告;一個是用臉書將這個事情說出來,讓公眾輿論壓力對博客來施壓。以效果論,當然是第2種方式比較有效果,陳又新把這個「勢」造出來,讓對方(大公司)不得不迅速讓步,結果卻被家屬怪罪,甚至被解除委任。

林智群續指,陳又新本人當然不會介意,不過以同業角度來看,是很為他抱不平的。當採取第2種方式,本來就會造成博客來商譽損害,如果律師有跟當事人談過,大家都同意這樣處理,那事後因為覺得對公司不好意思而解除委任,這真的會讓律師感到傷心。

律師呂秋遠感嘆,很多人會以為,律師是很厲害的行業,不過,他必須得說,這是幻覺,律師這個行業,基本上跟醫師一樣,是來修行的,特別是面對當事人的背叛。律師的工作大概就是這樣,除了防對手,有時候還得防自己人,最後被丟掉的,可能還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