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已修法多年明確要求「天氣寒冷時,學校應開放學生校服內及外均可加穿保暖衣物」,但許多學校仍不甩教育部法規,青民協日前開放表單讓學生回報學校未開放外穿禦寒衣物,以及其他對於學生帽 T、圍巾、毛帽的限制,短短一天內就有接近 1000 位學生回報學校未依法開放。

此外,今年新增有許多學校「轉彎」限制,學生要穿禦寒衣物的前提,必須把學校校服外套、毛衣等都穿上後,才能將禦寒衣物外穿,多數學生無法理解已經穿校服在內,為何還一定要穿很薄的校服外套,才可以再穿自己的外套,讓學生上課像「包肉粽」,相當不舒服。在IG 限時動態問答中,參與投票的 5488 位國、高中生中,有 50.2 %(2754 位學生)填答學校規定仍不合法,顯見違法學校並非個案。

青民協呼籲教育部,入冬首波寒流即將來襲,下週天氣將會更冷,面對仍有許多國、高中限制學生禦寒衣物的狀況,教育部應再次發函重申法規,並請學校轉達老師、校內主任、糾察學生務必落實法規。此外,對於學校能否轉彎限制學生要穿完校服外套,才能穿禦寒衣物於外,教育部應該有明確的說明,「不應讓學生連穿暖都是奢求」。

青民協指出,這次最多學生回報違法的學校為桃園新興高中,學務處透過老師在各班班群中轉發訊息提到「依中央氣象局預報,星期六、星期日、星期一等三天寒流籠罩氣溫驟降,同學們可以穿著自己保暖外套」,並有老師註明「今天不能穿自己外套,禮拜六開始才能」,限制達到寒流才能穿禦寒衣物已明確違法。

教育部年初就發函重申,學校不得限制氣溫「幾度」才能加穿禦寒衣物,而應由學生主觀感受判定。因此,學校不可限制發布「低溫特報」、「寒流」,才能將便服外套外穿。

另外,青民協表示,桃園啟英高中也透過班級群組轉發訊息「生輔組報告:再次重申學生因天氣寒冷在制服外添加便服之規定:(1) 天氣寒冷標準是室外氣溫 15 度⋯⋯」,也明確違反教育部函文意旨,被多位學生反映規定不合法。

青民協也表示,台中嶺東高中則是在本週班會通報宣導事項中,學務處生輔組宣導「再次重申服儀規定,天氣寒冷時其他禦寒服裝請穿於學校校服內,另進校門時請將禦寒的圍巾下擺塞至外套內⋯⋯個人衣服的帽子,塞到外套內,以維服裝儀容整體性。」

另外,嘉義嘉華高中學務處則是發出廣播提到,「學務處公告:體育外套應優先穿著,請勿穿著便服在外趴趴走!」新竹曙光女中學生則反映「主任、教官會隨機抓帽踢帽子外露的學生,強行幫我們把帽子塞進去」,讓學生覺得相當沒必要。

青民協說,許多學校擔心校園安全問題,以及學生辨識性因素,限制學生必須穿著全套校服及外套後,始得在校服外套外加上自行攜帶的保暖外套,也有學校要求,若學生穿著便服外套,須將拉鍊拉下至二分之一處,露出裡面的校服才可以。

對於這類規定,目前教育部並未說明是否合法,但許多學生認為,增加諸多禦寒衣物限制並不合理,校服外套通常較薄,卻還是要先穿校服外套再穿自己較厚的外套,穿起來相當不舒服,實在無法理解要堅守這樣規定的原因;也有學生提到通常只會買一件校服外套,若校服外套要清洗時,反而沒辦法穿著自己的外套。

有學生表示,擔心校安因素,讓學生穿暖受到諸多限制,顯然本末倒置,若校外有心人士要進入校園,還是很容易取得校服,校服並無法完全確保校安,仍有許多方式可以替代,部分學校規定,穿便服外套要隨身攜帶學生證供查驗,是多數學生較能接受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