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名網友在PTT上抱怨,先前他向警方檢舉左轉不讓行人的車輛,警方卻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之2,規避檢舉人之檢舉,貼文一出馬上引起網友討論。對此,昨(8)日,國民黨立委游毓蘭邀請交通部及警政署來釐清,經過討論後結論為「不論轉彎或直行,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需禮讓行人先行通過,違反者經檢舉後,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處罰。」其結果讓網友們拍手叫好。

游毓蘭昨日在臉書發文提到,近期許多民眾向她反映,發現有車輛轉彎時不優先禮讓行人通過,這可能讓行人安全造成很大的威脅,民眾向警察機關檢舉,警察機關卻曲解法令,以48條第2項回覆,因此游毓蘭特別邀請交通部及警政署來釐清,經過充分討論後,結論是不論轉彎或直行,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應依第44條第2項處罰。違反者,民眾可檢舉。

另外,游毓蘭強調,她一直主張道路平權、行人優先,並要求交通部及內政部營建署要普設實體人行道、拆除行人天橋或填平行人地下道,讓行人平面穿越道路、普設行人專用時相,落實人本交通。

她也提醒所有駕駛人,當離開方向盤時就是行人,所以每個人一定要有行人優先觀念,不管直行或轉彎,不論有無行人穿越道,都務必禮讓行人。

游毓蘭稱讚,警政署真的很有效率,針對昨天下午的開會,可以馬上行文各單位,讓交通安全可以立即生效。   圖:翻攝自游毓蘭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