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黨台北市議員候選人郭榮先,在這次九合一大選中登記參選北市第三選區市議員,最後落選。而落選後不久,郭榮先酒駕肇事的判決也出爐,士林地院最新審結,認為郭是累犯,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郭榮先在今年6月1號於北市中山區某餐廳餐敘,席間有飲酒,但聚餐結束後仍自行開車離開。結果行駛在承德路時,從後追撞兩位正在停等紅燈的機車騎士,造成兩位騎士輕傷。警方到場給郭榮先酒測,酒測值高達0.78毫克/L,郭榮先被當場逮捕,並依公共危險、過失傷害等罪嫌送辦。

法院審理後表示,郭榮先之前於2018年便曾因公共危險罪遭判刑3月,5年內又再度犯案,法治觀念淡薄。且郭榮先事發後未與兩位受傷騎士達成和解,但考量郭坦承犯行,綜合審酌後判處其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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